臺商「鮭魚不返鄉」資金專法成效不彰 解決7大痛點升級2.0

會計師建議政府應該解決境外資金匯回專法的7大痛點,讓臺商更願意鮭魚返鄉。(圖/pixabay)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財政部今(15)日公佈臺商依循資金專法匯回的情形,但是至今上路已經9個月,累計申請匯回資金僅爲937億元,預期第一年僅能達到低推估的首年匯回1300億元,安永會計師事務所表示,第一年匯回成效已經不顯著,第二年境外資金的預估會更低,整體而言資金專法的目的是要解決臺商面臨全球反避稅、吸引回臺投資提升臺灣經濟,現在成效顯然低於預期。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表示,探究資金專法效益不彰,除了當前全球與臺灣都受到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衝擊經濟、產業消費就業機會,環境已經更加嚴峻,政府與民間應該檢視與思考現行的境外資金專法是否應該進行修法,升級爲2.0。安永表示,蒐集、整理臺商的意見與痛點,提出七大建議作爲升級2.0參考。

一,提高可運用資金比率:臺商普遍反映僅5%的自由運用資金,可說是杯水車薪,難以應付特殊情況,建議可以提高自由運用比率。

二,不動產限制嚴苛:建議可開放長期投資,綁定持有的年限避免投資客炒作,如果開放投資發現有短期炒作不動產,即要求補稅至20%。

三,金融投資彈性可以增加:建議可開放投資金融投資比率25%的限制,並且配合銀行辦理資產客戶適用的金融商品服務辦法,讓資金可以投資海外商品,增加資金回臺的投資彈性與意願,也可增加臺灣金融機構競爭力

四,實質投資可以更多的鬆綁:目前資金專法的實質投資不論直接或間接,都僅限於「股權投資」但是資金需求方可以透過股權或者借貸方式取得,所以應該採取何種方式可以個案討論也可以因應資金提供方需求各自的考量

此外,建議放寬投資計劃支出項目,尤其人才企業最重要的核心資產,應該納入人才薪資、人才培訓支出,以及其他軟實力建構支出,例如技術研發、品牌建立、行銷活動等,讓企業投資計劃更多彈性。

即使是間接投資也是限制重重,間接投資資金僅限於投資重要政策領域產業,加上僅能投資非上市公司、投資海外比重也不能超過總資金25%,多重限制之下,臺商不一定熟悉產業,投資對象又是股權流動性偏低的未上市櫃公司,臺商難以評估風險和預估報酬

▲現在對臺灣而言是一個關鍵時刻,惟鬆綁對臺商資金回臺的限制與升級,才能度過層出不窮的黑天鵝。(圖/達志示意圖

五,資金匯回綁定專戶年限過長:臺商依循專法必須存於專戶中五年,並且須分年逐漸領回,整體要綁「5+2」年,建議可以縮短年限如僅三年,每年可提領三分之一,可以提高意願。六,洗錢防制法應該考量實質:安永建議,金融機構與政府最終受益人資金來源確認查覈符合洗錢防制實質,無須拘泥必須同一自然人帳戶形式。

七,優惠稅率可以再調整:目前資金匯回稅率第一年8%、第二年10%,有實質投資才能再減半,建議修改爲專法期間二年內一般稅率皆爲4%、實質投資2%更具吸引力

安永表示,對臺灣而言「這是一個關鍵時刻」,政府可以重新思考檢視專法修法的必要性及升級效益,期待在政府的帶領下,產業及人民可以一起攜手合作,度過外部黑天鵝持續出沒的黑暗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