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救護車大戶」! 她1年叫救護車206次

臺中市議員林祈烽、施志昌質詢指出,臺中1名女性1年叫救護車次數多達206次,平均1天半叫車1次,質疑有無浪費救護資源。(林欣儀攝)

救護車每天出勤載送罹患急症或受傷患者,勤務繁重,但會不會有重複叫車的問題?臺中市議員林祈烽、施志昌質詢表示,臺中1名女性1年叫救護車次數多達206次,有時還要鄰近的其他分隊支援;第2名則是海線地區1名男性,全年叫救護車次數達162次,要求消防單位檢討是否有浪費資源的疑慮。

林祈烽說,這名全臺中叫救護車次數最多的女性住在第7大隊信義分隊轄區,根據消防局統計,信義分隊1年載送她就醫次數達183次,其中有些時候因救護車出勤,還需要鄰近的中區分隊支援、共有23次,總計該女性1年叫救護車次數高達206次,平均1天半叫1次車。

林祈烽接着說,住在沙鹿的另名男性,沙鹿分隊1年出勤149次載送他就醫,有時還得請鄰近的清水分隊支援,總計他1年叫救護車162次;消防局目前每天救護車出勤次數約445次,針對這些「救護車大戶」,今年共開立77張收費告知單,但至今沒有1張繳錢的,原因就出在他們到醫院後都有掛號急診,消防局應檢討相關機制,不要讓民衆浪費救護資源。

消防局長孫福佑說,目前該名女性已經送到長照機構安置,另名沙鹿區的男性是因爲年紀大、常常忘記吃藥,纔會經常打電話叫救護車,將與其家屬溝通該如何處理。

孫福佑強調,目前針對救護車使用情況,中央沒有明確規範,臺中市則以12公里收費600元爲基準,之後依照里程數再增加,未來將檢討收費標準並與醫療單位聯繫提供檢傷分級,也會聯繫家屬、輔導這些民衆。

副市長王育敏說,救護車是共享資源,不能有濫用情況,將要求消防局仔細檢視相關數據,若超過平均值太高就是異常現象,要提出處理辦法與解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