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頂新案 郭臺銘:不能拿廢油來煉油是基本常識

▲鴻海集團董事長郭臺銘。(圖/記者黃克翔攝)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對於頂新制油一審判決無罪,鴻海(2317)集團董事長郭臺銘19日表示,無論制油或賣食品,拿舊原料循環制作,就如同「廢料回收」,廠商不能拿廢油煉油,是基本常識

郭臺銘指出,許多人「有知識但沒常識」,學法律的人只會照着法律做,部分法官採取自由心證,可是很多事情要看最基本的常識。

舉例,「就連廢紙回收,也要註明這是廢紙」,如果廠商制油的原料,註明是「廢油」,誰會去買?

郭臺銘強調,最根本的問題在於,「廠商不能拿廢油來煉油!」且應註明產品原料是什麼,無論制油或賣食品,絕不能用舊原料來循環制作,否則就等同於「廢料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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