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子3、4公墓遷葬達60% 地方盼建社區活動中心

東寶社區活動中心長期借用三元宮1樓空間,地方有意易地興建。(陳淑娥攝)

立委楊瓊瓔、市議員賴朝國2日邀集市府相關單位現勘會商。(陳淑娥攝)

臺中市潭子區第3、4公墓正進行遷葬作業。(陳淑娥攝)

臺中市潭子區第3、4公墓正進行遷葬作業,預計明年底釋出2.75公頃公有地。由於東寶社區活動中心長期借用三元宮1樓空間,地方有意易地興建,立委楊瓊瓔、市議員賴朝國2日上午邀集市府相關單位現勘會商,將由潭子區公所提出社區活動中心結合日照中心規劃案,經費約需3000萬元,楊允諾全力協助爭取衛服部補助。

東寶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羅東勝指出,東寶社區活動中心興建在廟宇土地上,1樓爲社區活動中心使用,2樓爲三元宮,早期縣市合併前,很多鄉鎮首長爲求政績爭取經費興建公共設施,土地屬於廟宇所有,由鄉公所蓋建物,既無建造當然也無法取得使用執照。

地方長期以來不斷建議遷建社區活動中心,但裡內卻苦無公有地。楊瓊瓔及賴朝國表示,潭3、潭4公墓遷葬完成後,建設局接手2.75公頃土地開闢公園綠地,部分公有地可釋出興建社區活動中心及日照中心,初估經費約3000萬元。

楊瓊瓔表示,潭3、潭4公墓完成遷葬後將開闢公園綠地,她要求市府相關單位協力完成都市計劃個案變更,省下數億元土地徵收費用,至於建物經費部分,她會全力向衛服部爭取前瞻3000萬元補助,力促興建社區活動中心及日照中心。

民政局長吳世瑋指示,由潭子區公所提案爭取衛服部前瞻計劃3000萬元補助,推動社區活動中心及長照中心,空間各約100坪左右。市議員賴朝國樂見社區活動中心異地新建,還地三元宮,同時提到,東寶國小公幼50人搶1名額,頭家國小公幼100多人爭取1名額,土地若足夠,建議納入公託、公幼。

都發局指出,潭3、潭4公墓現況地目爲農業區,目前正進行豐潭雅神都市計劃通盤檢討,因應地方需求針對潭4公墓變更爲機關用地及公園用地,若有公託、公幼、活動中心、日照等需求,建議提出納入通盤檢討或個案變更進行研議。

社會局及衛生局均表示,設置公託、公幼,鄰避距離及聯外道路均無法符合相關規範。衛生局則提醒,日照中心每人至少提供6.6平方公尺活動面積,且規畫獨立出入口,未來將輔導委託單位符合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