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晶瑩強硬發律師函 駁斥「強奪」股份說法:再有造謠提告

陶晶瑩經營副業和合夥人鬧翻。(圖/中時資料照片)

陶晶瑩所經營的餐飲副業「辣杯杯」去年退出美食街,改做電商販售,昨(22日)週刊報導陶晶瑩夫妻與劉姓合夥人鬧翻,指控對方涉嫌詐欺和背信,對此,陶晶瑩稍早再發出律師函,否認強奪股份等說法,並表示希望外界不要再帶風向造謠,若有相關行爲一律提告。

陶晶瑩稍早發出律師函和民事審判判決書,寫道:「謹就近日關於辣杯杯相關報導,所屬律師團代表聲明如下附件。再有造謠、虛構、影響社會秩序的文章、標題,律師團及藝人所屬公司皆以法律維權」,並指出四點聲明,其一指出劉姓前負責人已違反忠實義務,墊高食材採購成本,且刻意隱瞞股東,已經法院認定買賣契約不成立;其二公司正對劉姓前負責人提出刑事告訴,目前案情仍在偵辦中,也提出民事訴訟追究相關賠償責任。

陶晶瑩發律師函。(圖/翻攝自陶晶瑩臉書)

其三,公司發現前負責人違反忠實義務知情後,爲求保留雙方情面,「以不追究前負責人之賠償爲對價,轉任股份與其他股東退出經營,以示負責」,也給了協商等退路,「並無任何『無條件贈與』或無理『強奪』之情」。

陶晶瑩律師函指出將提告不實訊息。(圖/翻攝自陶晶瑩臉書)

最後,陶晶瑩的律師函強調,本案還在司法程序處理中,任何未經查證的不實訊息,公司和公司股東絕不姑息,將深究誹謗罪之刑事責任和民事名譽權和信用權賠償責任,網友也爲她打氣說:「陶子加油加油加油」、「加油!相信妳~」、「一定要再提上訴!不要姑息」、「辛苦了!合夥生意確實不易」。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應推定其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