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警消性侵女網友 公務電腦有「花冊」!藏多部偷拍性愛片

楊姓研究員涉嫌在21年前3度犯下性侵案,他在2023年涉性侵女網友遭提告,才被揪出身分。警方在公務電腦找到多部偷拍與網友的性交影片。(賴佑維攝)

桃園市消防局一名40歲楊姓研究員,涉嫌在21年前3度犯下性侵案,一直到他在2023年涉性侵女網友遭提告,才被揪出身分。警方更在其公務電腦中,找到偷拍與網友性交影片,桃園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等罪起訴。不過21年前性侵案已過追訴期,只能不起訴。

據瞭解,楊姓男子2002年、2003年時疑似爲參加國考壓力太大,犯下3次性侵案,作案手法都是在電梯持水果刀抵住女子背部,強壓女子到偏僻處,以膠帶捆綁女子後對其性侵。當時警方雖有采集檢體,但無法查出DNA爲誰所有,案件遲遲未破。

不過楊男在2023年到女網友住處,因當時女網友生理期來,且女網友服用藥物後精神恍惚、語無倫次。楊男不顧女網友反對硬上,且事後牀上、楊男、女子下半身滿滿都是血,楊男顧不得清洗,刪除女子手機對話紀錄後就離開。女網友提告性侵,警方採集檢體,確認楊男就是21年前作案的性侵犯。

警方偵辦後曾到消防局搜索,在其電腦中找到名爲「花冊」的檔案夾,期間發現數部偷拍性愛影片,1名女子一直到被警方通知後,才知道自己被偷拍。影片資料夾名稱還會寫上女子特徵、手機。

不過楊男在20年前犯下的3次性侵案案件,第3件的追訴期時效在2023年2月22日,但是案件在2023年11月20日由臺北市婦幼警察隊送到桃園地檢署,檢方只能給予不起訴處分。至於性侵女網友、偷拍部分,桃園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提起公訴,楊男目前還在押。至於其他被偷拍的女網友,檢方目前還在調查中。

桃園市消防局則說,已依《公務員懲戒法》程序,停止其職務且將案件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後續將依相關程序決議或審判結果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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