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硬體建設 妥善處理廢水

觀音工業區污水處理廠功能提升工程

針對污水管線及污水處理廠更新,經濟部工業局配合馬總統愛臺12建設,自99年起迄今已投入41億元經費,辦理23處老舊工業區污水處理廠功能提升,率先符合環保署105年放流水標準,並進行28處工業區污水管線汰換130公里,工業局預計再投入2.8億元,進行觀音、大園、新竹、斗六工業區污水處理廠功能提升工程,預計104年可將工業局所轄全數工業區污水處理廠功能提升至符合環保署105年放流水標準。

另工業局已於12處工業區雨水下水道設置69座閘門,如發現異常情形可即時進行截流回抽,將來擬配合水質監測系統擴大設置,加強管制與應變能力。

未設污水處理廠者

加強管理

臺灣早期開發的工業區,多屬農村加工型低污染之產業,且依當時法令未規定設置污水處理廠,但因爲時代變遷,部分廠商紛紛轉型,其廢水水質亦逐漸改變。

大園一期工業區爲時代變遷改變最明顯的例子,該工業區爲省住都局於民國67年規劃設置,並未設有工業區污水處理廠,且區內尚設有一電鍍專區,若廠商惡意不適當處理而直接排放,將對環境生態造成傷害。

對此,經濟部工業局對於未設污水處理之工業區,除加強與環保局之橫向連繫外,將逐步執行以下精進方案,包括:

1.建立監測系統即時掌握水質狀況:對於工業區之雨水下水道,或廠商放流口等位置加裝水質水量連續監測及監視系統,並將相關數據連線傳輸至工業局主機,進行24小時全面性監控。

2.納入公共下水道妥善處理:如該工業區位於或鄰近都市計劃區,基於政府資源共享原則,工業局將積極與相關單位協商納入都市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目前已有林口工三工業區納入龜山水資源回收中心之實例,現正進行洽談的有林口工二工業區廢水納入林口水資源回收中心,以及竹山工業區廢水納入竹山都市計劃區下水道系統。

3.輔導廠商設置共同污染防治設施:爲提升環境品質,工業局將於使用者付費之前提下,輔導工業區內工廠設置工業區污水處理廠。

協助區外工廠

合法進駐工業區

爲解決彰化地區金屬表面處理業廢水處理問題,經濟部工業局刻正辦理彰濱工業區金屬專區二期A區開發工程計14.5公頃,可提供69家廠商設廠,預計105年1月可開始提供廠商進駐,屆時原排放於區外2,500噸/日之廢水可轉移至工業區內妥善處理;因A區供不應求,工業局已規劃於今(103)年底再提供金屬專區二期B區(約11公頃)土地辦理預登記公告。

另外,因工業區內廠商發展變遷與產業節水技術之進步,部分工業區如臺中、民雄、斗六、官田、內埔等工業區污水處理廠尚有餘裕量,工業局也利用該餘裕量協助區外有需求之社區或機關處理污水,提高國家整體污水妥善處理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