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夫妻、單身女、代理孕母都適用人工生殖 新法上路時間曝

衛福部修法將擴大同性、單身女性與代理孕母三對象也適用人工生育。(圖/shutterstock)

少子化是國安危機,加上國人晚婚,「大齡女子」受孕不易,對於求助人工生殖採用捐卵的需求一直存在。衛福部國健署,正在修正《人工生殖法》草案母法,研擬擴大適用對象,納入「同性」、「單身女性」、「代理孕母」等三類,同時增訂兒童權益保障,預計明年初預告,最快明年底可送行政院拍板上路。

現行《人工生殖法》中,可以施行的對象有其限制,生育權侷限於傳統異性夫妻,使得擁有能力撫養,且希望育有子女的單身女性,無法使用已保存之卵子進行人工生殖,必須進入婚姻關係,並取得其配偶同意,才能受術。

民衆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昨推出最新生育政策,喊出鬆綁代孕,要將代理孕母納入《人工生殖法》的政見,引發關注。

衛福部長薛瑞元今(8)日在立法院,首度鬆口解禁代理孕母立場,強調國健署草擬中的《人工生殖法》草案會納入代理孕母選項,國健署隨後也曝光修法方向,修法版本聚焦四大面向,分別爲擴大三類對象,「同性」、「單身女性」、「代理孕母」,以及關心「兒童權益」。

國健署署長吳昭軍表示,國健署過去二年半來,共召開13場專家會議,邀請相關團體及婦女、法律等領域專家討論,針對《人工生殖法》母法,共完成初擬42條基本法條,僅剩罰則待討論,本月會整理完畢。

吳昭軍表示,由於原本的適用對象,僅限傳統婚姻關係,因此同性婚姻,單身女性以及代理孕母都是原本禁止的對象,「大家都有想要的部分,也有不同反對的意見,但會異中求同。」

兒童權益部分,吳昭軍表示,生小孩攸關孩子本身,根據兒少法規定,立法應保障兒童最佳權利,「不管大人需要什麼,最後都是要生小孩,但是,小孩沒有發言權」,因此要特別關注,要有權益保障。

至於「代理孕母」部分,吳昭軍表示,法條中會要求,必須先經機構的諮詢,同時要有法律文件跟契約的訂定,來保護委託者跟受委託者雙方的權利跟義務,包括較容易出現爭議的營養費等,在契約、合約內都會明訂,衛福部也會找專家來擬定範本。

修法時程,吳朝軍表示,若按既定時程,於明年(2024年)第一季或第二季就會進行預告2個月,收集各界意見後,交給專家會議確認,且送性平委員會審查後,最快明年底送行政院,只要行政院同意很快,年底就有望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