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國史館軍刀砍傷憲兵判刑7年 呂軍億曾辯:沒有殺人犯意

呂軍億持武士刀刺殺憲兵。(圖/本報資料照,下同)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臺北市51歲呂軍億2017年8月18日上午從軍史館竊走「百人斬」武士刀,並趁總統府親子日闖入,砍傷211營的周姓憲兵,警方追查後還找到1張遺書偵訊時稱「去年11月就構思要拿軍刀斬首最高元首蔡英文」 ,訊後依殺人未遂、竊盜等罪移送北檢,遭聲押獲准,臺北地院22日一審判刑7年。

呂軍億2017年8月18日上午帶鐵槌到軍史館偷走傳聞中南京大屠殺107人的「百人斬妖刀」 ,而刀柄部分刻有「南京役一○七人」,背後有其歷史故事,被稱之爲「日本軍人屠刀」,隨後翻閱總統府西大門花圃,想要強進總統府內,立刻遭值勤周姓憲兵阻擋發生衝突,並持刀砍傷憲兵右頸左耳雙手多處,當場被支援憲兵制伏。

呂軍億偵訊時稱「去年11月就構思要拿軍刀斬首最高元首蔡英文」、「信件寫的是我的心裡話」 ,檢方認爲他涉犯重罪且有再犯之虞聲押獲准,並依殺人未遂罪將其起訴,考量他犯後毫無悔意,惡行重大,具體求刑7年,2017年12月開庭時,他仍未道歉,且表示自己精神狀況很正常,不用進行精神鑑定,隨即遭審判長痛斥,「你真的瞭解自己嗎?」 這才漲紅着臉改稱,願意配合精神鑑定,和解部分指稱「我願盡我能力所及和解。」

臺北地院22日宣判合議庭認爲,呂軍億因爲不滿時政,先闖入軍史館偷取66公分的日本軍刀後,闖進總統府西大門外府後廣場,以軍刀砍傷周姓憲兵的頭頸,造成8公分的撕裂傷,因此認定他有殺人犯意,犯後更毫無悔意,精神鑑定結果顯示行兇行爲能力正常,他也承認當時意識清楚,因此依照殺人未遂、加重竊盜、毀損、妨礙公務罪嫌,判刑7年。

不過呂軍億始終辯稱沒有殺人犯意,還曾說自己只是要抵抗周姓憲兵攔阻,纔會拿刀槍枝護木砍去,不小心劃到周的頸部,「希望可以以傷害罪判刑,願意賠償150萬元。」不過法官不採信他的主張,依照殺人未遂等罪判刑10個月及6年6個月,應執行7年有期徒刑,全案還可以再上訴。

而當時受傷的憲兵是周姓義務役二兵,2017年5月纔剛入伍,事發時在總統府西大門站哨,持T91步槍實彈上哨(第一發爲空包彈),當時見到呂嫌闖入後,立刻吹哨嚇阻並通報支援,呂嫌卻迅速逼近砍向他,他當下沒有開槍,而是持步槍阻擋攻擊,遭砍傷倒地,緊急送往臺大醫院縫合。

當時外界質疑,周員爲何當下不選擇開槍制止?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表示,當時因爲家庭人潮衆多,怕會傷及無辜民衆,加上距離實在過近,雙方直接進入肉搏階段,纔會選擇不開槍。

▼遭砍傷的周姓憲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