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辣妹屁屁大腿 色男瞎扯「盲拍技法」 法官這樣判

偷拍辣妹臀腿瞎扯「盲拍」攝影流派非性騷擾(示意圖,達志影像)

詹姓男子2021年在書局內偷拍女子的臀腿,遭臺北市政府認定成立性騷擾事件,他不服提告,辯稱並非性騷擾,而是攝影拍照技術一種流派之「盲拍」行爲,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他未經同意對申訴人近距離偷拍大腿、胸部之行爲,已使她感受不舒服、被冒犯,構成性騷擾,判決駁回他的訴訟、維持北市府處分。可上訴。

一名女子在2021年8月5日與友人在北市中山區南京西路誠品書局南西店看書時,經店內顧客告知發現詹男疑似持手機偷拍她臀腿,即請店員協尋未果,同日接獲謝君通知,在飲料店發現詹男正在檢視所拍臀腿照片之手機畫面,於是前往該處向詹詢問對質。

因詹男拒絕出示手機畫面並試圖逃逸,故上前阻止,員警到場查獲詹的手機相簿存有多張她的臀腿之照片,她確認後感到恐懼及不舒服,當天向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提起性騷擾申訴,北市府處分性騷擾事件成立。

詹男不服提行政訴訟,辯稱他是採用「盲拍」攝影技法,在不經意的狀態隨機拍攝,不是以性爲目的的拍攝,他也沒有拍到女方任何隱私部位,不構成性騷擾,請求法院撤銷市府處分,北高行政法院不採信其辯詞,判決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