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再就業該如何投保? 勞保局:僱主必須提繳勞退

勞保局提醒,中高齡者再受僱工作,只要適用勞基法,僱主就應爲其提繳勞工退休金。(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餘弦妙/臺北報導

根據國發會最新人口推估報告臺灣總人口已在今年就出現出生數低於死亡數預估今年人口將轉呈負成長,且2025年臺灣就會變成超高齡社會,越來越多產業出現勞動力短缺的現象。對此,勞保局表示,立法院去年通過「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但依規定,如果已領過老年給付就無法投保勞保普通事故保險,但僱主可以爲勞工辦理參加職業災害保險。

勞保局納保組組長黃錦儀表示,僱主僱用中高齡勞工從事工作時,應注意若已經是年滿65歲且尚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者,若是持續工作仍可繼續參加勞工保險,但不適用就業保險。若是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或超過65歲已領取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的勞工,僱主得爲其辦理參加職業災害保險。

黃錦儀強調,無論是否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或勞工退休金,中高齡者再受僱工作,只要適用勞基法,僱主就應爲其提繳勞工退休金。

據勞保局統計,截至109年6月底,已請領勞保老年給付,自願參加職災保險達36萬100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