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Eats併購foodpanda能否過關?公平會:四大原則審查

foodpanda臺灣將賣給Uber Eats已盛傳一時。路透

Uber宣佈以9億5千萬美元現金併購Delivery Hero旗下的foodpanda臺灣外送事業,未來此案要經公平會審覈才能定案。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今天表示,兩大外送平臺市佔率及營業額都非常大,市場必然非常關切,雖然併購案還未送案,但未來公平會會從四大原則審覈,包括市場集中度、結合後併購方訂價能力、合併案協同效果(如聯合行爲)及市場效益等方面審慎審查,會在避免限制競爭下審慎處理。

陳志民表示, Uber Eats與foodpanda兩大業者都是外送平臺,因此屬於競爭者之間合併的水平結合,雖然尚未送件,但兩大平臺在國內的市佔率及營業額都非常大,未來送件後,公平會必然從各方面嚴審。

陳志民指出,首先要考慮市場集中度,例如市佔率等集中效果;其二是結合後的單方效果,也就是併購方(存續公司)在市場的提價能力做量化審酌,例如未來獨佔後可以自行訂定對餐廳及消費者決定價格,是否造成獨大不利效果。

第三是合併後的協同效果,也就是外送市場少掉一個競爭業者者,未來平臺業者之間要進行聯合行爲,例如聯合訂價或不競爭協議會比較有利,此種狀況發生可能性有多高?未來對市場不利效果可能性有多高?最後是併購案結合後帶來的正面效益。

陳志民強調,任何併購案都要就正面效益及負面效益之間,兩者的平衡效益再判斷,再來做最後審覈決定。此外,不同產業及不同市場規模結合案也有不同差異,由於外送市場非常大,消費者及合作廠商都會非常關切,公平會可以理解,因此一定會在避免限制競爭下審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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