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叔叔跟媽媽抱在一起睡覺」8歲兒一句話前夫炸鍋了

一名男子離婚提起民事求償訴訟向前妻求償51萬多,指她在離婚前就與他人外遇,他的8歲兒子證稱「晚上叔叔跟媽媽抱在一起睡覺」(示意圖,達志影像)

一名男子離婚提起民事求償訴訟向前妻求償51萬多,指她在離婚前就與他人外遇,他的8歲兒子證稱「晚上叔叔跟媽媽抱在一起睡覺」,臺北地方法院認爲無法證明兒子的證詞講的是「離婚前」,判決駁回他的請求、前妻免賠,可上訴。

人夫提告主張,與老婆在2011年結婚,育有兩子,2021年離婚,他在離婚後才得知她與一名男子在離婚前就有逾越一般正常男女來往分際之不正交往,多次外出約會,在文山區租屋同居,在未成年子女面前有同牀而眠情事。

他說,依時間推斷,前妻在婚姻中與他人有婚外情,嚴重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侵害他配偶權、身爲配偶之身分法益,情節重大,造成精神上受有相當痛苦,她須賠償他51萬元。

臺北地方法院認爲,他未滿9歲的兒子證稱「晚上叔叔跟媽媽抱在一起睡覺」,但根據其證述看到媽媽與叔叔共同睡覺之時間點應非在離婚前,且卷內均無其他事證佐證其說詞,難認其單一之陳述與事實相符,判決前妻免賠。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