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族注意!5/1起 「太愛買網拍」恐遭課稅

▲未來「頻繁性購買國外商品」及「單筆交易額超過2000元」者,將無法適用免稅條例。(圖/記者周宸亙攝)

記者賴亭羽臺北報導

喜愛透過網路購買國外商品的民衆要注意了!財政部日前公告,自5月1日起,《關稅法》對進口貨物課稅方式有所改變:以往若民衆購買3000元以下的貨品可以免稅,在經過調整後,免稅額將降低爲2000元,預計每年將增加400萬件應稅貨物。

財政部官員表示,進口貨物方面原本就有3000元以下免稅的規定,因跨境電商普及,在民國100年時另外訂定了「線上勞務達到3000元則可免稅」的但書;然而勞務貨物雖衡平了,卻面臨境外電商徵不到稅、國內業者卻需要交付營業稅的不平現象

在去(105年)年底,財政部拿掉了「勞務達到3000元可免稅」的條例,將於5月1日起改爲「境外電商來臺發展業務須先營業登記」。但若對勞務方面法規如此更改,貨物方面是否也需要修正公平?也因此關務署提出兩個修正方案

一、次數頻繁者,也就是6個月內進口超過6次以上貨物者,屬「經常性進口貨物」,將無法達到免稅條件

二、將3000元免稅門檻調低1/3,等同將免稅額改成2000元。雖說此舉必然造成海關通關效益降低,卻可避免造成勞務、貨物課稅方式不公

此修正法案暫定於5月1日開跑,估計每年將多出400萬件應稅貨物。官員表示,法案仍處輿情蒐集階段,將持續收集各界看法,再決定是否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