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讓民衆吃過期克流感? 食藥局:能展延至7年

記者文萱臺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3日指出,她接獲蔡姓民衆陳情,今年3月9日赴臺南市醫院就診時,院方竟開過期的克流感藥物,致電詢問後,院方說是依據衛生署公文,因此藥物並無過期、仍可使用,甚至若不服用此過期藥物,就必須自費另行購買,令人覺得不可思議。

▼陳亭妃上午與民進黨立委楊曜召開記者會痛批,衛生署根本是將過期藥品大出清,不顧老百姓死活。(圖/記者王文萱攝)

陳亭妃上午與民進黨立委楊曜召開記者會指出,她調閱衛生署公文,發現是由衛生署同意疾病管制局「儲備」屆期克流感膠囊效期展延至7年,但「儲備」應爲事先將藥物儲存以備不時之需,當時並無流感疫情擴散等緊急事件,衛生署根本是將過期藥品大出清,不顧老百姓死活。

陳亭妃說,根據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網站資料顯示,流感抗病毒藥劑儲備及使用之藥物採購金額,102年度高達9億元,103年度也有6億6690萬元,每年都有采購,這些採購流向到哪裡去?把採購來的藥品放到過期,再讓民衆先使用過期的藥品?大出清嗎?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主秘羅吉方表示,目前克流感藥品安全無虞,且已經過相關檢驗,藥品效期經審查後能展延至7年,因此,藥物品質問題,目前也沒有任何過期的藥,都是展延效期的藥物,「是合格、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