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懼美金融改革法案 國銀赴美廣設分行

金管會今日放行臺灣銀行美國矽谷設立代表人辦事處(圖/資料照)

記者戴瑞瑤臺北報導

金管會今日(8日)放行臺灣銀行赴美國矽谷跟菲律賓馬尼拉設立代表人辦事處。金管會表示,雖然美國金融市場因爲嚴格的「陶德法蘭克法案」(Dodd-Frank Act),讓部分國內民營銀行裁撤美國分行,但國銀於美國分支的獲利仍位居前4大,至今還有12家銀行在美設據點。

銀行局統計,過去國銀在美國設立分支的獲利情況良好,104年獲利臺幣85億元位居第2,第1爲香港230億元、第3爲日本67億元、第4爲新加坡35億元。但在105年因爲兆豐金被美國重罰50億元,國銀於美國分支的獲利降到42億元位居第4名,去年第1名仍然是香港214億元、第2爲日本51億元、第3是新加坡43億元。

銀行局副局長呂蕙容表示,日前有傳出民營銀行裁撤美國分行,主要是受到當時金融改革法案「陶德法蘭克法案」規定影響,該法案限制分行不能從事自營證券業務金控內若有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在投資避險基金上也受到限制。但目前,仍有12家銀行分別位於紐約洛杉磯西雅圖關島芝加哥跟矽谷,設立23家分行跟4家子銀行。

而矽谷地區目前只有兆豐金在當地設立分行,金管會今日也覈准臺灣銀行到當地設立代表人辦事處。呂蕙容表示,國銀至美國矽谷設立分支,不只是爲當地華人創業提供服務,也有從事高科技產業授信的業務。

此外,菲律賓也是國銀現在積極設立分支的地區,去年國銀在菲律賓分行獲利1.6億臺幣,目前包括中信、元大、合庫、兆豐、第一、國泰世華華南等7家銀行到當地設立分行或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