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支聯會12成員被控非法集結案宣判 副主席判刑10個月

香港支聯會12成員被控非法集結案宣判,何俊仁判刑10個月。(香港星島網)

香港星島網15日報導,香港泛民主派支聯會26名反對派人士遭港府指控,於去年「舉行、明知而參與及煽惑他人蔘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中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立法會前議員樑國雄及朱凱迪等12人上週全部認罪,香港區域法院法官15日宣判:何俊仁、陳皓桓、尹兆堅各判監禁10個月;郭永健、趙恩來判監禁8個月;何秀蘭、樑國雄、朱凱迪、楊森各判監禁6個月;張文光、麥海華、樑國華獲判緩刑。

星島網報導,何俊仁、陳皓桓、何秀蘭、樑國雄和楊森早前已因「818」、「831」、「101」及「1020」4案被判監禁,基於整體量刑原則,本案刑期同期執行:何俊仁3案共囚18個月、陳皓桓3案共囚18個月、何秀蘭4案共囚14個月、樑國雄4案共囚22個月、楊森3案共囚14個月。

港媒報導,何俊仁等12名被告本月9日`當庭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另外,何俊仁、陳皓桓、尹兆堅、張文光、郭永健、趙恩來及麥海華還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至於26名被告中的其餘被告,黎智英、樑耀忠、李卓人、蔡耀昌、樑錦威、鄒幸彤、胡志偉及何桂藍,早前表示不會認罪,定於11月1日開庭;羅冠聰及張昆陽早前缺席,法庭已發出通緝;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樑凱晴則早前分別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被判監禁4至10個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