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抓改褲管 讓女學生脫褲惹爭議

家長投訴信。(王浩宇提供)

桃園市議員王浩宇接獲家長陳情指,國中女學生10日上午進出校門時,遭吳姓女主任與生教組長髮現褲管過窄,要求「脫褲」換上一件回收褲,孩子之後反應穿過回家雙腳發癢,結果隔天歸還時,老師檢查後認定未改褲,家長質疑:「爲何當天不歸還孩子褲子,檢查程序恰當嗎?」

家長也說,其他修改褲子的孩子遭口頭告誡,爲何未修改的孩子卻受這樣對待?而褲子是學校發的,發生疏失卻要家長、孩子承擔,完全不合理,家長完全無法接受,學校欠他們一個道歉。

吳主任指出,經測量孩子褲管僅有16公分,短於標準21公分,擔心孩子在校因褲子不符規定,引起師長注意,原本善意請總務處給孩子一件新褲子,以免後續困擾,最後新品未到,孩子纔會穿舊褲回家,從頭到尾對未口出惡言,對於一番善意遭誤解,有點受傷。

王浩宇指出,讓孩子脫褲子的作法,讓孩子認爲遭受污辱,何況教育部早禁止服儀問題懲處學生,校方作法相當不妥。

老師和家長經溝通後,最後理解雙方立場不同,家長選擇原諒學校,不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