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依涵堅稱與陳進福不倫戀 4大爭點待合議庭裁決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高等法院19日再開庭審理八里雙屍案謝依涵律師提出,應勘驗陳進福住處、對謝女性情性格是否有教化可能進行評鑑,以做爲量刑依據,但被害人家屬檢方則認爲沒有必要,法官最後裁示,是否勘驗住處、是否勘驗17件珠寶、是否請專家進行鑑及是否由專家到庭接受詰問等4大爭點,都將交由合議庭決定。

▲謝依涵緊咬不倫戀,律師提重勘陳進福住處,留4大爭議高院合議庭裁決。(圖/東森新聞提供)

由於謝依涵一審時辯稱,她因遭陳進福性侵,且爲扛家計,因此與陳有不倫肉體關係,她因即將與男友步入禮堂,想斬斷2人關係,不料陳男威脅要揭發2人不倫戀,所以才下手殺人,但一審法官認爲這是謝女的卸責之詞並沒有採信,依強盜殺人罪判她死刑。

謝依涵律師在今日準備程序庭上,以證據能力提出要求,勘驗陳進福住於八裡的住處,因爲,要調查2人是否有不倫的肉體關係從謝女對現場的描繪可以看出來,如非頻繁進出該處是不可能對屋內房內的擺設很清楚瞭解,還有就是張翠萍存放在保管箱內的17件珠寶,也應重新勘驗其價值,以查清謝女的犯案動機

至於量刑部分,應調閱謝依涵自入所後的所有考覈評量表,另就謝女的性格、性情等方面是否有教化可能進行鑑定,因爲,這牽涉到謝女的犯後行爲,也關係着謝女是否應維持死刑判決。

但檢方、被害人家屬和委任律師則一致認爲,謝依涵律師所提的勘驗陳進福住處沒有必要,因爲謝女和媽媽咖啡店員工都曾去過,且在案發後警方的偵查卷證資料也都有拍照。至於找專家鑑定或是到庭詰問,檢方更是認爲=力所有的評鑑論述都是個人研究意見,僅能做爲參考之用,案件最終仍應迴歸到刑法刑事訴訟法本體

最後法邱忠義裁示,是否勘驗陳進福八里別墅住處、是否勘驗17件珠寶、是否請專家進行鑑及是否由專家到庭接受詰問等4大爭點,都將交由合議庭決定。並諭知103年1月23日下午再召開第3次程序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