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爸爸沒耐心 毆傷嬰兒頭部傷重致死二審改判9年半

高姓新手爸爸毆嬰傷重致死,臺南分院認爲他有悔意,改判他9年半。(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一名高姓新手爸爸,獨自照顧2個月兒子時,因不耐幼子哭鬧,動手毆打小孩頭部或抓手腳劇烈搖晃,造成孩子腦部受創、多處骨折,2個月內竟3度送醫治療,最後傷重不治,臺南地院審判他12年,臺南高分院二審認爲高男坦承部分犯行,且有悔意,改判他9年半。

判決書中指出,高男原是一家科技作業員,與翁姓女子在100年底結婚,男嬰隔年4月出生,夫妻與高男雙親同住,男嬰白天由祖父母照顧,晚間則由男嬰爸媽負責。

未料高男在兒子出生後不久被公司資遣,由妻子外出工作,他在家當奶爸,因心情不好,加上男嬰常哭鬧不停,高男動輒以搖晃、毆打,對男嬰頭部和身體施虐,101年6月首次被緊急送醫,男嬰左前額頭皮血腫右腳腳底有多處疑似菸蒂燙傷的舊傷,經通報社會局

臺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社工,曾多次訪視高家但高男卻仍未節制,同年6月間男嬰2度就醫,醫護人員發現男嬰臀部瘀青、深色紅腫,左眼下瘀青,高家仍聲稱男嬰早產體質差,直到隔月28日,男嬰第3度就醫,因腦水腫、雙眼視網膜出血、四肢骨折,陷深度昏迷住院,3個月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