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犯強制治療釋憲案明出爐 藍委呼籲重視受害者與全體民衆人權

國民黨團上午舉行「豬萊了 狼羣也回來了? 」因應犯罪強制治療釋憲記者會。(趙婉淳攝)

法官明天將針對「妨害性自主犯罪加害人刑後治療」宣告釋憲結果,國民黨團今天偕同婦團舉行記者會,表達明年元旦民衆不想吃萊豬,更不願意生活在狼羣回到社區的恐懼,政府應重視廣大受害者婦幼安全,不希望大法官明天宣佈違憲,以及要求法務部衛福部做好軟硬體、法制及相關配套。

盧姓男子猥褻罪遭判刑定讞,刑後接受強制治療長達9年,他認爲刑法規定再犯危險的認定有違憲之虞,聲請大法官解釋,法院將於明天宣告釋憲結果。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葉毓蘭表示,目前刑法第91條之1的強制治療,是法務部矯正委託培德醫院辦理,有57名加害人;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2條之1,則是衛福部委託草屯療養院承接大肚山莊,有11名加害人。

葉毓蘭說,據掌握資料,大法官非常有可能宣告部分違憲,因此明年元旦民衆不僅擔心吃到萊豬,更擔憂這羣被專家鑑定有高度再犯危險的性侵狼,將縱狼歸山回到社區,要求法務部、衛福部做好軟硬體、法制及相關配套,比如現今對檢疫對象監控APP。

藍委楊瓊瓔說,歐洲人權法院曾對德國預防性居留性侵犯,裁定沒有違反人權公約,呼籲大法官釋憲結果讓社會安心,而不是建立在殘害被害者與社會大衆的人權。

藍委李德維表示,雖然刑後治療限制了性侵犯的部分人身自由,但實務上法官有依法裁量給予保障的空間,因此沒有違憲之虞,呼籲大法官重視受害者與全體民衆的人權。

性侵害加害人評估專家楊聰醫師指出,包含連續性暴力型犯罪、觸摸症、戀童症的再犯率都很高,爲了社會大衆安全,被處於特別措施有其必要,不管大法官釋憲結果如何,都應關注配套措施

臺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副秘書長單信愛一度哽咽地批評,政府僅在乎加害者人權,未考慮到被害人及婦幼安全,建議主管機關修法,對高度再犯的性侵犯,納入刑後的電子監控、化學去勢,並配合心理處遇治療。

衛副部家暴及性侵害防治小組委員淑慧直言,不希望大法官宣佈違憲,未來主管機關、警察、觀護人治療師家長,都要一起協助性侵犯復歸社會,而刑後治療必須伴隨高危險羣,落實「一日高再犯,一日有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