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違規幾乎不罰 汽機車族鳴不平

改善交通環境,行人與車輛應該都要守規矩。 (本報資料照片)

臺灣交通環境惡劣,被外媒形容是「行人地獄」登上國際版面,讓國人感到臉上無光,多數人將矛頭指向臺灣駕駛的習慣太差,交通部與警政署也修法與加強執法。但改善交通環境是行人與車輛都要守規矩,政府卻只專注於車輛管理,這次警政署端出行穿線上執法原則,引發鋪天蓋地反彈,凸顯出汽機車族羣強烈的被剝奪感。

政府專注於車輛管理,爲何引來不滿?同樣不遵守規定,行人幾乎不會被警察攔下處罰,就算是闖紅燈,依規定僅罰500元,但汽車罰款2700元起跳;低頭族滑手機過馬路、不注意路況進而影響交通,目前無法可罰,而汽車駕駛一旦被抓到滑手機,就算只是看個導航,都可能被開罰3000元。

有人說,開車造成的傷亡更大,因此要負更高的責任,這點並沒有錯,但人、車不成比例的罰款,已讓汽機車族羣再也按耐不住火氣。

尤其警察極少取締行人違規,助長了部分民衆的錯誤觀念,以爲就到處都是行人最大,低頭滑手機、慢步過馬路、不注意路況成爲日常習慣,駕駛人遇到他們一不小心就要被罰6000元,心理不平衡,是昨日輿論炸鍋的主因。

曾有美國研究機構調查,走路時收發訊息的行人,過馬路時違反交通規則的機率提高4倍,穿越路口的時間也比一般人多出18%。2014、2015年都有立委推動修法,低頭族過馬路時妨礙車輛通行應處以300元罰款,可惜後續未獲重視。

交通部很清楚,改善交通環境要分別從「人」、「車」、「路」着手,但過去提到的「人」,止於駕照考試改革、加強駕駛觀念,未來也應加強宣導行人守法的責任。一昧把壓力施加於駕駛人身上,無助於建立互相禮讓的交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