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泥:撤銷礦業權展延嚴重影響經濟發展 建請經濟部依法上訴

亞泥空拍。(圖/資料照)

記者李瑞瑾/綜合報導

亞泥新城礦場礦權展限案,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今(11)日判決撤銷經濟行政處分行政院訴願決定。亞泥對此深感遺憾,並表示此舉將嚴重影響國內經濟發展,會於收到判決書後,與律師研究相關內容,建請經濟部於法定期限內提出上訴。

亞泥表示,礦權展限乃是舊權利的延續,並非新權利之設定。依現行礦業法》規定,礦權展限並不適用於《原基法》之相關規定。不僅如此,在亞泥申請此次礦權展限前,行政院亦已於105年11月7日召集跨部會會議,認定「踐行《原基法》第21條規定之時點,應於新礦業權設定階段或既有礦業權之新礦業用地核定階段踐行,礦業權展限階段毋需踐行。」經濟部、原民會之後均遵照該會議結論辦理。惟據悉,法院判決理由認定礦權展限仍需踐行《原基法》第21條規定的諮商程序,明顯違法,亞泥建請經濟部針對本判決依法上訴、據法力爭,以維專業主管機關公信

此外,亞泥指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未採信亞泥在訴訟過程中所提出各種的法規依據及明確事證,也不尊重主管機關經濟部的專業判斷,以及行政院的訴願決定及行政院105年11月7日跨部會會議決議,亞泥就此深表遺憾。尤以此例一開,對國內所有已覈准或申辦中,凡牽涉到礦權展限及土地開發相關案件,都將造成嚴重影響;不僅產業界無所適從,政府威信、法律秩序及執法公信力亦均將蕩然無存。因此,亞泥建請經濟部及行政院考慮本案將嚴重影響國內之經濟與產業發展,務請堅守立場,依法上訴。

經濟部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法院判決書,將待收到判決書後研議內容,會在環境保護法治與經濟發展之間尋求平衡點。並強調,在《礦業法》修法過程中,「尊重原住民權益」及「資訊公開透明」是非常重要一環,而亞泥服務中心成立後,村民可更瞭解安全訊息

▲經濟部表示,會在環境保護、法治與經濟發展之間尋求平衡點。圖爲經濟部長沈榮津。(圖/記者季相儒攝)

亞泥表示,公司一向重視部落居民的安全與權益,持續落實地方回饋機制,與地方共存共榮。新城山礦場建置了完善的環保、水保及礦場安全系統,更主動實施多項安全評估監測作業監測數據經由資訊公開網站對外公開、透明,也全力配合主管機關定期監督與檢查。多年來,亞泥新城山礦場歷經多次颱風地震豪雨考驗,從未發生礦災,更獲得日、韓及澳洲等先進國家肯認爲永續典範,獲獎無數。亞泥更持續與當地原住民部落進行三方會談、誠意溝通,也主動在部落舉辦多場礦場安全說明會與現場會勘,並設置部落服務中心,獲得許多部落居民的正面迴應。

亞泥強調,水泥是國家及民生建設重要物資,政府如不能保障國內水泥產業的永續發展、完全依賴進口,則供應及價格均會受制於人,對經濟及產業發展極爲不利,亦將造成相關產業鏈勞工(含原住民)失業連帶影響家庭生計,造成嚴重社會問題。並表示,「本案動見觀瞻、影響深遠,爲公司與臺灣產業的未來,亞泥將全力以赴準備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