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滿週年 拒菸聯盟批國健署未落實執行

多個民間團體組成的「臺灣拒菸聯盟」21日召開記者會,指《菸害防制法》新法實施屆滿週年,但國健署的「菸害防制新法7大重點」實施成效,卻發現有4項被評爲不及格、3項待加強。臺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副總會長蕭雯謙(右起)、臺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秘書長郭斐然、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臺灣共善促進協會秘書長張文昌等人,共同呼籲政府硬起來,別讓「健康臺灣」成爲口號,也不要被煙商帶風向,真正落實臺灣菸害防制法,維護年輕人的健康。(黃世麒攝)

《菸害防制法》新法22日實施屆滿週年,「臺灣拒菸聯盟」檢視國健署去年3月公佈的「菸害防制新法七大重點」實施成效,卻發現其中半數以上(4項)被評爲「不及格」、3項「待加強」。政府若放任青少年陷入菸害危機,如何能落實下任總統賴清德「健康臺灣」的願景?

國健署去年3月公佈「菸害防制新法七大重點」中,「臺灣拒菸聯盟」檢視認爲,「煙品不得使用公告禁用之添加物」、「擴大室內外公共禁菸場所」、「增訂加熱煙健康風險評估審覈機制」及「加重罰則」等4項不及格,.「全面禁止電子煙」、「未滿20歲禁止吸菸」及「煙盒警示圖文面積增加至50%」等3項則是待加強。

依據國民健康署110年青少年吸菸行爲調查結果推估超過7.9萬名青少年正在使用電子煙、超過1.6萬名青少年正在使用加熱煙。「臺灣拒菸聯盟」70個團體今天共同呼籲:煙商不要帶風向,政府要硬起來,臺灣菸害防制才能真正落實。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112年民衆透過董氏基金會檢舉的網路違法行銷電子煙、加熱煙的案件超過1800件。而根據國健署資料指出,違法案件超過7成集中在Facebook、Instagram及露天拍賣等平臺。她要求政府除加強稽查取締外,也應對於違法使用者追溯其供應源頭。

臺灣共善促進協會秘書長張文昌表示,法令已執行一年了,所有酒吧、夜店都沒禁菸。此外,近年崛起的水煙館多與餐廳、酒吧結合,訴求時尚、社交、口味衆多,也都未禁菸,請政府務必加強稽查取締,給年輕人一個無煙的酒吧、夜店。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日前經家長檢舉,加熱煙商在還未通過上市審查前,就大肆於3天內接連舉辦24場說明會,對便利商店工讀生行銷廣告加熱煙,就已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5條所定禁止促銷或廣告之方式。呼籲政府依法每場處以5千萬元罰款,這纔算是加重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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