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偷吃嫩人妻2個月公廁戰7次 哭窮沒錢罰

仍在就讀研究所的24歲男子,2個月內偷吃人妻7次,挨告遭求償80萬元打出悲情牌,哭窮沒錢罰。(示意圖達志影像)

臺北一名男研究生,在網路聊天室結識一名女網友,明知對方已婚,卻在2個月內發生7次關係,期間包括到北市公園廁所裡開戰,女網友的丈夫得知2人姦情,憤而對研究生提告求償80萬元精神撫慰金。研究生在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時,坦承偷吃人妻,但因自己還是學生無法賠償如此龐大金額法官最終判決研究生應賠償30萬元。

據瞭解,研究生在網路匿名聊天室結識一名女網友,但這名女網友已於2018年11月22日結婚,研究生也知道對方已婚,仍與對方發生關係。人夫得知妻子偷吃小鮮肉後控訴,2人相識後共發生7次愛撫、口交與性交地點遍及新北公園廁所、摩鐵與研究生的租處及看漫畫場所,得知妻子偷吃後身心承受極大痛苦,因而對研究生提告求償80萬元精神撫慰金。

研究生挨告後向法官坦承偷吃人妻,並且表示,他在2018年7月在聊天室認識對方,不過只交往2個月,時間沒有很長,而且他是透過匿名聊天室認識蔡女,一開始並沒有故意接近對方的念頭,加上自己年僅24歲,還在念研究所的學生,經濟能力有限,沒有存款與不動產,實在沒有能力賠償80萬元。

臺北地院審結後認爲,研究生坦承人夫指控代表他的行爲已逾越一般所能容忍範圍,足以破壞夫妻婚姻關係侵害人夫配偶權,審酌雙方經歷後,判研究生應賠償人夫3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