佯裝買貴賓狗亮柴刀「砍斷店員右手」 2惡煞遭殺人未遂起訴

陳姓、張姓少年2人持柴刀、榔頭等兇器攻擊被害人,彰化地檢署近日偵查終結,依殺人未遂、傷害、毀損及恐嚇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本報資料照片)

彰化縣員林市今年6月發生一起驚悚的寵物店惡煞斷臂案,陳姓、張姓少年2人闖入寵物店,拿着辣椒水對着被害人林姓店員狂噴,接着拿出預藏的柴刀、榔頭等兇器砍下林男右手,事後遭爆料是因賭場糾紛;彰化地檢署近日偵查終結,依殺人未遂、傷害、毀損及恐嚇等罪嫌提起公訴,認被告2人手段兇殘犯後並無悔意,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根據檢警調查,砍人的少年落網後,供稱雙方是買賣糾紛,不滿遭林姓店員看不起,憤而持刀砍傷林姓店員,但林男友人卻出面指控,直指這是買兇殺人,還說這2名歹徒事前就曾到店裡指名要找林男。

事發當晚這2名惡煞開門入店,什麼話都沒說就拿着辣椒水對着林男狂噴,接着從包包裡拿出預藏的柴刀、鐵錘等兇器,對着林男喊「手拿出來」,接着就拿柴刀一陣猛砍,嚇壞店裡的其他2名店員。

彰化地檢署表示,陳、張姓被告2人今年6月25日晚間,持柴刀、榔頭、辣椒水等兇器,闖入被害人任職的寵物店內,並持預藏的辣椒水攻擊被害人,隨即手柴刀、榔頭猛擊被害人頭部,使被害人無從抵抗。

其中張姓被告壓制被害人右手,由陳姓被告持柴刀砍斷被害人右手前臂,導致被害人右手前臂截肢及休克、顱骨骨折並氣腦及頭皮裂傷、左手前臂多處裂傷等重傷害,幸警方及時趕到被害人使倖免於難。

彰化地檢署指出,全案經檢察官偵查終結,張姓、陳姓被告2人涉犯《刑法》第271條第2項、第1項殺人未遂、第277條第1項傷害、第354條毀損、第305條恐嚇等罪嫌提起公訴,並聲請法院沒收作案柴刀、辣椒槍、辣椒水、鐵錘及IPHINE手機2支等物品。認被告2人手段兇殘,犯後並無悔意等情狀,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