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衝排泄物」熱水燙5歲女童 臺大鑑定打臉狠心後母

劉女庭訊後快步離去。(圖/記者張曼蘋攝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臺北市士林區4歲劉姓男童長柄刷打死,劉姓後母被依傷害等罪判12年6月有期徒刑,由於檢方發現男童的5歲姊姊身上也有大面積燒燙傷,另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等罪將其起訴。士林地院今天審理臺大醫院醫師證稱女孩身上最嚴重的傷在右手臂上的3度燙傷,有極爲明顯的「邊界」,小孩皮膚角質淺,短短几秒就會組織壞死。

由於女童被發現右上臂、胸腹部有多處二度到三度燙傷,當時劉女迴應,是爲了要衝掉女童身上的排泄物,纔會拿熱水幫忙沖掉,脫衣後發現她有脫皮狀況,所以也有用消毒過的剪刀剪壞死皮膚;她還供稱,自己有產前憂鬱症,「我不是想到就打,都是有事情纔會打,並沒有固定頻率的打小孩」。

臺大醫院兒童急診部張姓女醫師今天出庭證稱,經鑑定結果顯示,女童右手臂的灼傷部位有明確邊界,而手肘內側可能是因爲彎曲,有一條條「斑馬紋」,與浸泡式燙傷的情況相同,另外胸腹部上還有些許灼傷,懷疑可能是女童當時被強壓時掙脫,熱水飛濺所造成,左肩等處也有多處淤傷。對此,劉女當庭皆未做出任何迴應。

士林地院表示,由於劉女還有向高等法院聲請做精神鑑定,目前排定今年5月24日進行,屆時須等鑑定結果出爐,再擇期開庭審理

▼劉女當時拿長柄刷打死4歲男童。(圖/記者楊佩琪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