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服務時數」苛待重考生! 民團檢舉雙北教育局

▲周美里要求監察院彈劾雙北教育局。(圖/十二年國教家長聯盟提供,下同)

記者楊佳穎臺北報導

「十二年國教家長聯盟」爲今年重考生服務時數請命!召集人周美里4日前往監察院,檢舉臺北市教育局長志民新北市教育局長林騰蛟、臺北市教育局主秘順和等人違反「高級中等教育法」之相關招生規定應於1年前公告,嚴重影響重考生權益,要求監察院依法提出彈劾,並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予以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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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國教家長聯盟表示,北市教育局及新北教育局未能考慮重考生的特殊性,竟要求採計畢業志工時數,更嚴重的是,今年是12年國教第2屆,多數重考生在3月份買到簡章後才得知這項規定,早已過了1月底的志工時數採計期限;教育局規畫不周,未盡告知之義務,嚴重影響重考生權益,但面對一再陳情,兩個教育局不爲所動,堅持已在網站上公告。

聯盟接着指出,教育局在103年11月將「作業辦法」上網公告,但作業要點行政機關內部準則經查「基北區104學年度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時數認證及轉換採計原則」爲104年1月7日北市教中字第10343657100號函訂定,臺北市教育局在104年1月19日公告,新北市1月16日公告,基隆市則到2月10日才公告;不過,104年1月底就是學生從事志工時數的截止期限,縱使學生們天天看公告,基隆市的重考生也無法趕上期限。

周美里表示,即使教育局反覆強調網路上的公告有效,考生未取得資訊仍因教育局宣導不利,現在卻把責任推給15歲的孩子承受,不但極度不公平,也極不負責任,「這不是制度殺人,什麼纔是?」

她表示,教育局明顯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未善盡告知之義務,而全臺灣只有基北區如此苛待重考生;相關招生規定應於一年前公告,任何行政命令皆不得逾越法律,請監察院明確提出彈劾懲處,還重考生應有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