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染疫醫療費全民付? 鄭運鵬FB拿《傳染病防治法》解釋

▲立委鄭運鵬。(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邱茀濱/綜合報導

近期外籍移工境外移入案例頻傳,治療費用恐怕破億,引發外界質疑,爲何是政府幫忙支付醫療費用。對此,民進黨立委鄭運鵬在臉書發文解釋,並搬出《染病防治法》第44條讓網友明白,強調「請大家不要因爲疫情再起而歧視移工朋友」。

鄭運鵬今(7)日在臉書以「移工染武肺,爲什麼是政府出錢治療?!」爲題發文說,首先一般疾病不管牙痛皮膚病、甚至會致命的癌症及罕見疾病,患者都可以選擇不要治療,「即使有生命危險,國家也不能把你強制就醫」。

他進一步解釋,但「法定傳染病」是會傳染他人、甚至影響國家安全的特別事件,在《傳染病防治法》和《武漢肺炎特別條例》裡,就能授權政府把患者強制隔離治療,「權力義務要對等,所以費用當然是隔離患者的政府要負擔了!」

最後,鄭運鵬也說,外國人在一般國家也是如此以國民對待,不然就是不得入境,並強調移工們也不想染病,臺灣也不是特別慷慨,是因爲這是立法授權政府的負擔範圍了。最後他呼籲民衆「請大家不要因爲疫情再起而歧視移工朋友」。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44條,第一類傳染病病人,應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第二類、第三類傳染病病人,必要時,得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

法條還提到,第四類、第五類傳染病病人,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防治措施處置。主管機關對傳染病病人施行隔離治療時,應於強制隔離治療之次日起3日內作成隔離治療通知書,送達本人或其家屬,並副知隔離治療機構。第一項各款傳染病病人經主管機關施行隔離治療者,其費用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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