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核養綠」公投案在說什麼?白話文解釋重點只有一句

▲「以核養綠」中的「綠」指的是綠能,「以核養綠」團隊主張,未來讓核能與再生能源並存使用。(圖/翻攝以核養綠缺電自救會官網

記者崔至雲臺北報導

11月24日選舉日將有10項公投一起舉行。大家瞭解公投內容?公投第16案「以核養綠」的議題政界名人環團之間引發激烈論戰,前總統馬英九更是呼籲民衆一同站出來支持「以核養綠」是挺核還是反核?民衆要怎麼投票?《ETtoday》整理懶人包,讓大家瞭解「以核養綠」公投案

「以核養綠」應該怎麼投?

首先,直接跟大家說明公投第16案「以核養綠」到底是要投什麼呢?第16案提案內容指出,「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白話來說就是,投下「同意票」,就是代表「保留核電」;投下「不同意票」,代表「維持現狀,支持2025非核家園」。

公投第16案「以核養綠」是什麼?

公投發起人是清華大學原子科學院院長李敏,他認爲,臺灣在不久的將來將會有缺電可能,因此希望大家正視這樣的問題,針對蔡英文政府所提出的,電業法第95條第1項:2025非核家園,李敏主張「核能」與「自然能源」應並存,達到能源轉型的國際趨勢,因此找了領銜黃士修與廖彥朋一起搶救核四,終結斷電危機,在六月底成立「以核養綠」連署網站以及「以核養綠缺電工民自救會」,盼推動「以核養綠」公投。

爲什麼取名爲「以核養綠」呢?

「以核養綠」中的「綠」指的就是綠能,在自救會的理念中,核能是對環境衝擊最小的安全清潔能源,而「以核養綠」指的就是用核能作爲穩定基本電力的來源,進一步去發展風力發電、太陽能等「綠色能源」,讓核能與再生能源並用,日本內閣日前也決議,核能與再生能源並用是未來將施行的電力政策

「2025非核家園」V.S.「以核養綠」能源發電配比?

日前政府訂下的目標是7年後的2025年達成非核家園,策略方法是50%的天然氣、30%燃煤、20%再生能源,完全取代核能。若按照這樣的規劃,從現在起,每4天要蓋1支離岸風機、找2座陽明山國家公園大小的土地種太陽能。

而「以核養綠」針對臺灣未來的能源配比認爲,綠能佔10%、燃氣佔30%、燃煤佔40%、核能則佔20%,希望核能與再生能源並存的電力政策,以達到「減碳、能源多樣、能源自主」三大目標。

▼能源配比。(圖/記者崔至雲製表

▲日前政府訂下2025年達成非核家園,火力發電爲80%、綠能20%。(圖/翻攝以核養綠缺電自救會官網)

「以核養綠」公投連署書交件風波

原定9月14日爲各項公投聯署書最後收件日期的中選會,8月底臨時宣佈9月6日爲最後收件日,黃士修等人6日當天下午將31萬6千多份送交中選會,但卻在13日「再送件」2.4萬份時卻遭中選會拒收。黃士修批評中選會違法,決定展開絕食抗議。同時,因中選會拒收補件,黃士修向北高行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北高行審理後17日裁定準許聲請,當天下午黃士修順利將2.4萬份完成補件。

▲▼對於核廢料存放蘭嶼,造成蘭嶼居民害怕核廢料產生的輻射傷害健康、造成癌症爭議,黃士修指出,他曾經在覈三廠站在存放核廢料的溝渠旁拿儀器偵測輻射值,數據比臺北車站還要低。(圖/記者許展溢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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