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退盡退” 加大力度執行,年內已有9家企業鎖定退市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楊坪 深圳報道今年以來,退市節奏進一步加快。

3月11日晚間,因連續20個交易日收盤價均低於1元,ST貴人(603555.SH)、ST星源(000005.SZ)分別收到了上交所、深交所下發的擬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先告知書。

因涉及面值退市指標,兩家企業後續將不再有退市整理期。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今年以來已有9家企業鎖定退市,而即將到來的2023年年報季過後,還將有更多企業因觸及財務指標而退市。

在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經濟主題記者會上,證監會主席吳清強調,一方面,設置更加嚴格的強制退市標準,做到應退盡退。另一方面,完善吸收合併等政策,進一步拓寬多元退出渠道,也鼓勵推動一些公司主動退市。“強制退市和主動退市,下一步都要加大力度。”

“‘退市新規’發佈實施以來,在證監會的統籌指導下,滬深兩所嚴格執行退市規定,充分發揮各方監管合力,一批不具備持續經營能力、不被市場認可或者存在重大違法行爲的公司被出清,‘有進有出、優勝劣汰’的常態化退市機制逐步形成。”開源證券研究所所長孫金鉅指出。

年內已有9家企業鎖定退市

年報披露熱潮尚未拉開,已有4家企業被強制退市,另外有5家企業收到了終止上市事先告知書,正等待最後的結果。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梳理髮現,重大違法退市、面值退市持續顯現威力,成爲企業被強制退市的主要指標,退市結構日趨多元。9家鎖定退市企業中,有3家觸及重大違法退市,5家連續二十個交易日的每日收盤價均低於1元觸及面值退市。

2024年首隻退市股*ST華儀(已退市),雖然是因觸及交易類指標被退市,但在此之前,公司已經因重大違法行爲被監管層下達“最後通牒”。

據浙江證監局發佈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ST華儀2017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公司與會計師對該《告知書》所涉及的虛假記載對公司淨利潤的影響情況已覈實,經測算,公司2016年至2019年的歸母淨利潤均爲負,可能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第9.5.2條第一款第(三)項、第9.5.3條第(一)項等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隨後,*ST博天、*ST新海也先後公告,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其中,*ST博天在2017年至2021年連續五年財務造假,虛增或虛減營業收入、利潤;*ST新海2014年至2019年間連續6年的年度報告虛假記載。經測算,*ST新海2016年至2018年連續三個會計年度歸母淨利潤實際爲負值,2019年會計年度扣非淨利潤爲負值。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也有8家公司因重大違法進入退市程序。而在2014年建立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制度至2020年退市制度改革前,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公司僅3家。

“重大違法類退市案例明顯增多,一方面是因爲監管部門對違法行爲的打擊力度加大,對違法行爲的查處更加嚴格;另一方面,隨着信息披露制度的不斷完善和投資者保護意識的提高,上市公司違法違規行爲更容易被揭露和查處。”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受訪指出。

另外五隻面值退市股,在投資者“用腳投票”之前,早已身陷業績之困。如ST貴人,2015年後公司業績一路下滑,甚至在2018年到2020年連續虧損。雖然2021年因完成司法重整短暫避免了退市,但隨後的重組中業績仍一地雞毛。2024年1月,ST貴人發佈2023年年度業績預虧公告,預計實現歸母淨利潤爲-48515萬元,扣非淨利潤爲-49505萬元。

“從表面看,這些公司是因爲股價跌破1元而觸發終止上市。實際上,這些1元退市股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經營惡化、違規佔用擔保、資不抵債等問題,已不具備持續經營能力。”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表示。

2024年退市家數或再新高

自2020年退市制度改革以來,資本市場出清速度明顯加快。

Wind數據顯示,截至目前A股退市企業數合計241家,剔除54家因私有化、吸收合併、證券置換、轉板上市的主動退市企業後,強制退市企業合計186家。這其中,有123家都是2020年之後退市的企業,強制退市公司數量是改革前20年數量的兩倍。

進入2024年以來,在“應退盡退”的安排之下,退市企業數量或將再創新高。

Wind數據顯示,2023年(報告期爲2023 年前三季度),扣非後淨利潤、營業收入及上一年該組合指標均低於一億元的企業有26家,最近一個會計年度(2023年9月30日)審計淨資產爲負值的企業則有33家企業,最近一個會計年度(2022年)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企業有14家。

當前,已有多家*ST公司發佈了2023年業績預告或快報,因此營收低於1億元且持續虧損、淨資產爲負值、非標意見難消除、證監會立案調查等因素,可能迎來強制退市。

較典型的如*ST左江,其2022年年度報告的審計報告意見類型爲保留意見,2023年前三季度營收僅3372.21萬元且虧損超過9732.43 萬元。2024年1月30日,證監會還發布了《通報*ST左江財務造假案階段性調查進展情況》,指出“已初步查明,*ST左江2023年披露的財務信息嚴重不實,涉嫌重大財務造假”。

在1月19日的證監會例行發佈會上,證監會上市司司長郭瑞明表示,證監會下一步將持續鞏固深化常態化退市機制。

一是繼續暢通多元化退出渠道,支持通過吸收合併等方式有效整合資源,推動完善破產重整制度。

二是嚴格執行退市規則,堅持“應退盡退”,嚴厲打擊退市過程中伴生的財務造假、操縱市場等惡意“保殼”行爲,維護退市制度的嚴肅性。

三是堅決防止“一退了之”。公司及相關方違法違規的,即使退市也要堅決追責;違法違規行爲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支持投資者運用《證券法》規定的各項賠償救濟舉措,維護自身權益;推動退市公司依法、有序進入退市板塊,保護投資者知情權和交易權等基本權利。

華泰證券首席策略分析師王以認爲,目前,我國強制退市標準從偏向財務類轉變成財務與交易類指標並重,量化指標體系已相對完善,但是對於公司治理、違法違規方面的指標有待加強。他建議,一方面,完善並優化多維退市標準體系;另一方面,優化退市流程,精簡退市程序。

王以還建議,針對重大違法類退市,收緊財務造假量化指標,細化其他四種重大違法退市指標,給予交易所對於惡意規避、屢犯不改等情形一定的自由裁量權。明確財務類退市指標中營業收入具體扣除事項,增加財務操作“保殼”難度,引入會計師事務所對“摘帽”公司後續經營及盈利水平持續考覈等。在完善共同標準外,對市值指標和淨利潤、營業收入的財務指標進行差異化設置,爲不同層級的上市企業設定相應的退市標準。強化公司治理類情形規範,如違反股東大會的召開要求、審計會員會內部審計職責的缺失、非公允關聯交易等侵佔公司利益的情形。將定量定性標準有機結合,增加交易所必要的自由裁量權,加強退市標準的可執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