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口服疫苗補助 北市議員籲放寬

父母設籍臺北市未滿2年,無法請領幼兒口服輪狀病毒疫苗補助,市議員吳世正認爲以目前補助人數及經費來看尚有餘裕,應可考量縮短設籍與居住年限。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本報資料照片)

有新手父母陳情,設籍臺北市未滿2年,無法請領幼兒口服輪狀病毒疫苗補助,必須自費5、6000元買疫苗,希望可以放寬資格,北市議員吳世正認爲,目前北市補助人數及經費尚有餘裕,應可考量縮短設籍與居住年限,讓更多新生兒家庭受惠。北市衛生局迴應,會視疫情趨勢及接種情形,適時評估調整補助資格和方案。

北市府對出生2至6個月的幼兒口服輪狀病毒疫苗,會予以半價或全額補助,不過,衛生局規定欲請領經費補助,必須具有臺北市兒童醫療補助證,而要申請補助證,父母其中1人必須得設籍在北市滿2年,未滿2年則無法申請補助證,僅能自費5、6000元買疫苗。

吳世正接獲民衆陳情,表示自己的孫子7月出生,其父母按照市府「祝您好孕」網站查詢福利措施,得知想申請輪狀病毒疫苗補助,前提是要取得臺北市兒童醫療補助證,但因其父母設籍未滿2年,不符資格只能自費接種,認爲限制不合理盼能放寬。

他指出,市府在有限的財政規畫下,爲避免幽靈人口占用福利資源,規定設籍及居住年限也無可厚非,但應該沒必要到2年這麼久,少子化是國安議題,政府站在鼓勵生育的立場,應該盡力給予各種補助,減輕父母生養育負擔。

吳世正認爲,以目前北市補助接種嬰幼兒輪狀病毒疫苗的人數及經費來看尚有餘裕,應可考量縮短設籍與居住年限,讓更多新生兒家庭受惠。

衛生局疾病管制科長張惠美表示,北市補助幼兒口服輪狀病毒疫苗行之有年,希望臺北市的經費可以用在臺北市的市民身上,所以纔會限制補助對象爲「領有兒童醫療補助證的幼兒」。

對於議員提出放寬、擴大補助範圍,張惠美指出,必須要顧及作業程序與福利政策是否會產生排擠,未來衛生局會再依疫情趨勢和接種情形,適時調整補助資格和方案。

衛生局提醒民衆,輪狀病毒疫苗主要是針對2個月到6個月大的幼兒,且並非注射是以口服的方式,依廠牌不同,價格也會有所不同。領有兒童醫療補助證的幼兒,每劑會補助一半費用,若屬於經濟弱勢、健康弱勢的幼兒則是全額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