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農產品出口!芝麻餅打先鋒

有機農業促進法去年上路後,我國有機驗證面積至今突破1萬公頃。(農委會提供/林良齊臺北傳真)

有機農業促進法去年上路後,我國有機驗證面積至今突破1萬公頃。(農委會提供/林良齊臺北傳真)

有機農業促進法去年上路後,我國有機驗證面積至今突破1萬公頃,也分別日本、澳大利亞、紐西蘭、加拿大及美國簽定雙邊有機同等性互認協議,而有機農業促進法施行後首發出口9.6公噸的「有機黑芝麻餅」將銷往日本,這也代表國外市場認可我國有機認驗證體系,後續商機值得期待。

有機農業促進法自108年5月30日正式施行後,截至109年7月底止有機驗證面積突破1萬公頃,達1萬0328公頃、友善耕作登錄面積4590公頃,兩者合計1萬4918公頃,較105年底6784公頃成長120%,預計今年年底要達1萬5000公頃,屆時有機友善面積將佔國內耕地面積1.9%,在亞太國家地區名列前茅。

今年5月30日各國未與我國簽訂有機同等性、互相承認對方的有機產品,國外的有機農產品,將退出臺灣市場不得在臺銷售;「有機農業促進法」中明訂推動雙邊有機同等性互認機制,陸續與日本、澳大利亞、紐西蘭、加拿大及美國陸續簽定雙邊互認協議。

至於目前我國進口最多的有機農產品的歐盟則仍未簽署,農糧署表示,曾多次與歐盟討論有機同等性的申請,但歐盟仍未有具體迴應,在尚未達成有機同等性簽署之前,則可以透過臺灣的驗證機構辦理境外驗證,才能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