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違法兼職...北檢「查無不法」! 管中閔13字感嘆

臺大校長管中閔。(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邱茀濱/綜合報導

臺灣大學校長管中閔違法兼職遭彈劾案,去年被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公開審理。不過,管中閔今(3日)晚在臉書分享臺北地檢的書函內容提及他的兼職申請都循程序辦理,並無任何公務員有積極登載不實的具體文件,故認全案查無不法事證,將9件案件全數簽結,讓他感嘆「正義雖然遲到,但不會永遠不到」。

臺北地方檢察署書函指出,經查後發現管中閔兼職申請情形都循程序辦理,並無任何公務員有積極登載不實的具體文件,而填載的「國立臺灣大學校長被推薦候選人資料表」,是管中閔身爲被推薦候選人具名填具的資料,屬於有製作權人,並無冒用名義情形。

另外,經比對後,發現管中閔的出入境紀錄和申請覈准文件,並無未經允許擅自出境或逾越覈准地區情事,所以認定管中閔與上開罪嫌犯罪無關。

事實上,管中閔於2018年初當選臺大校長,不斷爆出獨立董事論文抄襲、利益迴避等許多爭議,甚至又被爆出到大陸廈門大學兼職,涉嫌違反公務員不得兼職的規定

而在管中閔獲聘臺大校長職務後,又遭爆料在過去擔任公職期間,以不具名方式在某週刊專欄,每年領取稿費達60餘萬元,幾年下來累積數百萬元。監察院通過予以彈劾,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去年公開審理,但管中閔在庭上卻說自己被政治迫害。

粉絲一用6年沒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