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判無期徒刑 毒販要求警開槍了結生命

警方在林嫌隨身揹包內,找到他敘述自己成爲毒梟心路歷程的遺書。(林鬱平翻攝)

55歲林姓毒品通緝犯上週凌晨在臺北轉運站內,被員警發現他神色有異,遂將他攔下盤查。不料,林男竟問員警:「我如果現在跑,你們可不可以對我開槍?」警方從未聽過嫌犯會有如此要求,大吃一驚,一查之後才發現林男因販毒被判處無期徒刑,隨身還帶着遺書趴趴走,因爲怕落網後會被關到死,纔會要警方「幫忙」了結自己的生命。

北市保大第五中隊員警在盤查林男時,林先謊稱未帶證件,但連自己的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都說不出來,推說「忘記了」,並一直辯稱:「我又沒犯罪!」

但眼尖的員警在林男隨身揹包內,發現數張「法院傳喚通知書」,上面載明他的名字,但林男仍辯稱是代妻舅轉送的,直到員警又找到4張寫着「我因案通緝…」的遺書,林男見無法狡辯,才坦承自己是毒品通緝犯。

當員警繼續翻找其揹包時,林男突然哀怨地說:「我如果現在跑,你們可不可以對我開槍?」、「我被判無期徒刑,要不然我要怎麼辦?我就是要讓你們開槍打我,這樣不行嗎?」員警不爲所動,仍依法將林男上銬逮捕,並起獲海洛因2包、安非他命2包。

警方調查,林男有多次毒品前科,2011年被警方查獲持有上百萬元的海洛因,隔年被雲林法院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隨即展開逃亡生涯,並在隨身攜帶的遺書中寫下:「一生中全無作爲,除歷盡風險成了毒梟走了漫長的路,錢賺到了、賭大了、玩大了〈女人與毒品) ,最後落了無期徒刑的刑責」的心路歷程。

林男供稱,他還有3件毒品案尚未判決,少說得服刑30年以上,自己已年近60歲,恐怕還沒出獄就已老死在獄中,就算能假釋出獄,都已經快90歲了,所以對人生已無任何希望,希望員警能用警槍直接了結他的生命。

警方訊後,先將他移送至雲林地檢署歸案,毒品部分再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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