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迷姦女網友:辯只有摩蹭「沒放進去」 驗出他人DNA獲輕判

渣男迷姦女網友:辯只有摩蹭「沒放進去」,驗出他人DNA獲輕判。(圖:shutterstock/達志)

一名詹姓男子2021年邀約女網友小美至住處見面,女方不疑有他依約前往,不料喝下詹男遞來的水後,隨即感到身體不適、昏昏欲睡。詹男見女方失去意識,即褪去小美之襯衫、連身褲,性侵得逞。臺中高分院發現,被害人喝下的水含有迷幻藥成分,依藥劑強制性交罪處詹男有期徒刑7年。詹男不服上訴,強調自己「真的沒進去」,只在外陰部摩蹭,改依以藥劑強制性交未遂罪,改判有期徒刑5年6月。

判決書指出,詹男與小美爲網友關係,並於2021年8月29日晚間7時許,邀約女方至居所見面,竟基於以藥劑犯強制性交罪之犯意,將「迷幻催眠液」事先摻入礦泉水內,待小美表示口渴、想喝水時,即將該礦泉水倒入杯中。小美飲水後隨即感到身體不適、昏昏欲睡,詹男見她陷於昏睡狀態,趁機性侵得得逞。

小美控訴證稱,我喝了詹男提供的水後約10分鐘,就覺得頭暈、身體無力、好累、好想要睡覺,被告問我好幾次,說我看起來很累,要不要躺下休息?我回說坐在椅子上就好,後來我真的不舒服,我就說牀借我靠着,於是我坐着靠在牀頭,之後我睡着,但是有模糊的意識,我的衣服跟褲子被脫掉,內衣有被往下拉並露出胸部。

臺中高分院審酌,被告僅爲滿足個人性欲,竟罔顧小美對其之信賴,戕害其之身心健康及性自主決定權,造成難以抹滅之傷害,考量詹男此前並無不法犯行經論罪科刑,且與告訴人調解成立,願賠償告訴人新臺幣62萬5265元等情狀,依藥劑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7年。

詹男不服上訴,強調事發當時曾和女友互傳訊息,因怕女友隨時會來找他,0所以只在下體磨蹭後,草草了事。

醫院採證後發現,女方內褲及陰道深部未檢出詹男的DNA,反而有詹男以外其他男性的DNA型別,因此採信其說法。法官認定,詹男已與女方達成賠償62萬,女方也同意法院對詹男從輕量刑,改依以藥劑強制性交未遂罪,改判有期徒刑5年6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