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講不聽 臺中密閉貨櫃屋6男女羣聚 全被開單告發

臺中警局霧峰分局霧峰派出所,上月31日晚執行加強防疫取締時,發現霧峰林森路一檳榔攤內,有6位男女在內飲酒當場開單開罰。(霧峰分局提供/黃國峰臺中傳真)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三令五申不要羣聚,就是有人不聽!臺中市警局霧峰分局霧峰派出所,上月底晚間執行加強防疫取締,在霧峰區林森路一處檳榔攤後方貨櫃屋內,發現該處燈火通明人影幢幢,員警直搗入內,果然發現室內6人羣聚,立即開單告發。

霧峰派出所員警上月31日晚,因應疫情期間加強取締民衆外出不戴口罩、巡視應停業場所是否私自營業及民衆有無羣聚等活動巡經霧峰區林森路一處檳榔攤時,發現攤前停有多部汽機車,檳榔攤後方連接之貨櫃屋內,燈火通明,猜測應有多人在內。

員警長驅入內,果然在後方,不到3、4坪的貨櫃內,發現有6名男女正在飲酒作樂桌上擺着炸物香菸酒瓶酒杯物品,且該貨櫃門窗緊閉、空氣流通負責人林小姐坦承與朋友在她的檳榔攤內喝酒聊天,不過林小姐指着另一位林姓友人是她妹妹,試圖營造是同住家人,規避室內羣聚人數,不過員警查驗二人生日僅差5個月,且戶籍也不在同處,當場揭穿謊言

霧峰分局解釋,許多民衆搞不清楚室內5人羣聚該怎麼算?所謂5人以上是含5人在內,但5人中不計同住家人,也就是說除了家人外,家中最多隻能來3名親友聚會,因爲若來了4人,加上主人1人就有可能會被開罰。

霧峰分局長陳家銘表示,依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違反羣聚最少就是罰6萬元,最高30萬元,呼籲各位市民應共同配合政府相關防疫規定,攜手合作共同抗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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