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時間管理大師!婚外偷腥周旋3女 正宮握嘿咻證據逆襲成功

蔡女發現丈夫偷腥,不只有小三,竟同時還有小四跟小五。(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中一名蔡姓人妻,去年(11年)發現丈夫阿強(化名)偷腥,還同時間周旋3女之間,憤而提告,請求小三A女損害賠償80萬元,小四B女賠償80萬元,小五C女須賠償20萬元。

法院審理,蔡姓人妻指控,與阿強在108年結婚,育有一名小孩,在去年6月使用電腦時,卻發現林女、呂女、尚女等3人,明知阿強有配偶,仍發生不正當男女交往。

A女辯稱,與阿強在109年3月因線上遊戲結識,但阿強隱瞞婚姻狀況,2人交往時,並不知道他有配偶。去年4月1日到6月3日交往期間有發生性行爲,並在去年5月發現懷孕,與阿強討論後,隔天就做人工流產手術,之後,去年6月19日阿強就提出分手,並坦承自己婚姻狀況。

B女則辯稱,與阿強是在109年網路認識,去年1月他謊稱剛離婚、失戀,雙方進而發展網戀,不知道他有配偶,且2人僅網路虛擬戀愛,沒發生性行爲,我沒有故意或過失侵害配偶權。

但蔡女提供的事證指出,去年6月阿強與B女有發生性行爲,去年5月29日至

6月11日期間,2人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不僅有親密對話還包含電愛。

另外,C女則供稱:與阿強僅是朋友關係,並未發生性行爲,沒有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分際。蔡女則提出事證指控,去年6月阿強與C女有過性行爲,5月30日至6月11日期間,2人也有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的親密對話。

阿強則向法官表示,去年5月22日我沒告知A女我已經有配偶,算是我故意瞞,我們有親密關係,現在是情侶並已同居。

法官勘驗A女與阿強的「LINE」對話紀錄,2人不僅互相傾吐愛意,字裡行間還充滿恩愛語句,互動已逾越普通朋友,雙方還曾傳送私密片,顯示去年5月22日前已逾越普通友人交往分際。

阿強與B女對話紀錄也顯示,去年5月30日阿強傳訊:「我們討論完是要報阿。B女:「恩亨,好喔,你孩子有報嗎,有報的話,那個網址填一填,你老婆會有多一份收入」。顯見最晚B女去年5月30日已知阿強有配偶。

C女則是供稱,阿強15、16歲時就認識他了,知道他婚姻狀況,但我們很好,我們平常聊天就是這樣,我們間的對話沒有特別的意思,我爸媽也知道阿強。

蔡女則指控,C女在阿強婚姻存續時,2人LINE對話親密,逾越普通朋友交往分際,從2人對話可推知確實有發生性行爲,例如:遭C女以今天身體不適拒絕後,阿強反問:「昨天一直說教(叫)我去找你,現在一講到愛愛就這樣說」。

法官審酌,蔡女與阿強結婚2年多並育有1名年幼子女,蔡女遭侵害的情節(包含次數、頻率、內容等),認蔡女請求精神慰撫金額過高,日前依法判決,對A女請求賠償應減爲30萬元、對A女減爲30萬、女C女減爲1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