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零容忍”打擊違法違規 欺詐發行和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股票被重罰

2月9日,證監會對上海思爾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國微思爾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思爾芯或公司)申請科創板首發上市過程中欺詐發行違法行爲作出行政處罰。該案系新《證券法》實施以來,發行人在提交申報材料後、未獲註冊前,證監會查辦的首例欺詐發行案件。

同時,證監會還查辦了招商證券多名從業人員買賣股票等違法違規行爲,依託刑事追責、行政處罰、行政監管措施、內部問責進行立體化懲戒。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金融發展研究所副所長鍾輝勇認爲,金融監管部門堅持“零容忍”,有效打擊欺詐發行等違法違規行爲,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增強市場參與者的信任和參與度。對參與造假的各類主體一體追責,讓其痛到不敢再爲。

思爾芯因欺詐發行被罰400萬

思爾芯於2021年8月提交科創板首發上市申請。作爲首發信息披露質量抽查企業,證監會於2021年12月對其實施現場檢查,發現公司涉嫌存在虛增收入等違法違規事項。2022年7月,思爾芯撤回發行上市申請。證監會對其涉嫌欺詐發行行爲進行了立案調查和審理。經證監會調查,思爾芯在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其《招股說明書》第六節“業務與技術”、第八節“財務會計信息與管理層分析”涉及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2020年虛增營業收入合計1536.72萬元,佔當年度營業收入的11.55%,虛增利潤總額合計1246.17萬元,佔當年度利潤總額的118.48%。

證監會依法決定,對思爾芯處以400萬元罰款;對時任思爾芯董事長黃學良,時任思爾芯董事、首席執行官、總經理Toshio Nakama分別處以300萬元罰款;對時任思爾芯董事、資深副總裁林鎧鵬,時任思爾芯董事、資深副總裁、董事會秘書熊世坤分別處以200萬元罰款;對時任思爾芯首席財務官黎雄應處以150萬元罰款;對時任思爾芯監事會主席楊錄處以100萬元罰款。

證監會表示,實行註冊制,強調以信息披露爲核心,發行上市條件更加多元包容,發行上市全過程更加規範、透明、可預期。但實行註冊制,絕不意味着放鬆質量要求,在把選擇權交給市場,強化市場約束的同時,審覈把關和法治約束也將更加嚴格。

證監會強調,下一步將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進一步加大新股發行領域現場檢查、現場督導、稽查執法力度,壓實發行人信息披露責任和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堅持“申報即擔責”,對於涉嫌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爲的,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即使撤回發行上市申請,也要一查到底。對財務造假、欺詐發行等違法違規行爲,證監會將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予以嚴厲打擊,切實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多名從業人員違法炒股被嚴厲懲處

證監會同日還通報了多名從業人員買賣股票等違法違規行爲的懲處情況。

證監會表示,組織稽查執法、日常監管力量集中查辦了招商證券多名從業人員買賣股票等違法違規行爲。依託刑事追責、行政處罰、行政監管措施、內部問責進行立體化懲戒。

一是對63人作出行政處罰,合計罰沒8173萬元,對1人作出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二是將1人涉嫌內幕交易行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是對46人採取行政監管措施,其中擬對3人採取認定爲不適當人選,對5人採取監管談話、38人採取出具警示函。

四是對負有從業人員管理責任的招商證券,採取責令增加合規檢查次數的行政監管措施,對公司董事長採取出具警示函、2名時任合規總監採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並督促招商證券啓動內部問責,約談相關違規人員,落實問責全覆蓋。

證券從業人員不得買賣股票是《證券法》的基本要求。近年來,證監會嚴厲打擊證券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股票行爲。2019年至2023年,共查辦67起從業人員違法炒股案件,對139人作出行政處罰,着力構築“不敢、不能、不想”違規炒股的長效機制。

證監會表示,下一步將堅持系統思維、舉一反三,持續強化機構監管、行爲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協同行業協會持續深入開展三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機制。制定依法從嚴打擊證券從業人員違規炒股行爲的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壓實機構主體責任,督促證券公司強化內部監測、自查自糾及問責機制,落實全員合規管理,實現對各分支機構及從業人員的一體化垂直管理,各證監局將開展專項現場檢查。完善從業人員投資行爲管理規則,督促機構健全投資申報、審查、監控、懲戒等內控制度,完善投資行爲管理機制,進一步堵塞證券從業人員監管制度及執行中的漏洞。

二是強化監管執法。對違規行爲“露頭就打”,對管控不力的機構從嚴問責,對違規人員強化立體化懲戒體系,構建“一處違規、處處受限”的懲戒機制,加強違規行爲的通報警示,開展專項治理行動。

三是持續淨化行業生態。堅持“兩個結合”,深入開展行業文化建設綜合治理,督促機構切實做到“不逾越底線、不唯利是圖、不急功近利、不脫實向虛、不胡作非爲”,堅持誠實守信、以義取利、穩健審慎、守正創新、依法合規。完善從業人員執業行爲基本規範和操守準則,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分類名單制度和執業聲譽管理機制,加快形成從業人員管理“嚴”的氛圍。

監管“長牙帶刺”維護市場公平

長期以來,證監會始終對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爲“零容忍”。自中辦、國辦聯合發佈《關於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以來,證監會進一步加大對欺詐發行、財務造假等信息披露違法行爲的打擊力度,持續淨化市場生態,提升上市公司可投性。近三年共辦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案件397件,同比增長近20%,作出行政處罰523件,涉及1932名相關責任人,對168人採取市場禁入措施,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6件,堅決清除“害羣之馬”,加速促進“優勝劣汰”。

特別是對欺詐發行、財務造假行爲的予以全方位“零容忍”打擊,證監會多次表態要堅決阻斷髮行上市“帶病闖關”,從源頭上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鍾輝勇表示,堅持“零容忍”執法對“活躍資本市場”具有重要意義。一是提高市場公平性,堅持“零容忍”可以有效打擊資本市場各類違法行爲,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增強市場參與者的信任和參與度。二是增強市場透明度,嚴格執法有助於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質量和透明度,讓投資者能夠基於更準確的信息作出投資決策。三是穩定市場秩序,對違法行爲的“零容忍”態度有助於預防市場波動和系統性風險,爲投資者創造一個更加穩定和可預測的投資環境。四是促進市場成熟發展,嚴格的監管和執法不僅可以吸引更多合規的企業和資本進入市場,還有助於推動中國資本市場向國際標準看齊,提升全球競爭力。

記者瞭解到,證監會將從提高發現能力、完善工作機制、強化責任追究、突出打防結合等方面綜合施策,不斷剷除造假滋生土壤,切實維護市場誠信基礎,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包括完善線索發現機制,綜合運用現場檢查、年報監管、輿情監測等多元化線索發現渠道,加大對涉嫌欺詐發行、財務造假問題線索的排查力度,堅持露頭就打、打早打小,更好地保護投資者的權益。對相關違法案件從重從快予以處罰,既要用足用好行政處罰的“財產罰”“資格罰”,又要加強與公安機關的銜接配合,對涉嫌刑事犯罪的公司和個人一律移送追究刑事責任。同時,繼續推動健全民事賠償機制,對投資者進行實實在在的補償。堅持“一案多查”,全面排查涉案相關中介機構,對違法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中介機構加大懲戒力度,督促其履行好“看門人”職責。注重懲防並舉,推動建立多部門聯合防範打擊財務造假的常態化工作機制,強化規範運作正向引導,實現標本兼治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