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郭新政藉機勒索 芸賞公司判賠100萬元定讞

郭新政。圖/本報資料照片

已故臺北市議員李新的前女友郭新政,遭芸賞珠寶公司指控藉機勒索,後來雙方簽定協議書芸賞公司須發表道歉聲明,否則須賠償違約金,郭女提告指控對方毀約,一審判芸賞賠償55萬元,二審加碼共判賠100萬元確定。

高院指出,郭新政因認芸賞公司曾於其臉書頁面指控她藉機勒索,侵害其名譽,於是協議芸賞公司應於2014年5月31日前對郭新政發表道歉聲明,如有違反協議者,應支付500萬元之違約金。

合議庭表示,芸賞公司雖主張其系遭郭新政詐欺、脅迫,始簽署係爭協議,惟並未舉證證明,不得撤銷係爭協議,芸賞公司迄今仍未發表道歉聲明,依約即應給付違約金,考量原約定違約金500萬元數額顯然過高,應酌減至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