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販子

(圖/本報系資料照)

1個林智堅、2本碩士論文,坑砸了3位指導教授,4個口考委員,2個研究所的碩士在職專班(科技管理研究所/中華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臺大)。此等悲哀至極事件,時任研究所的所長們,難道可以完全不必負責?

核依教育部制訂的「學位論文品保機制」,第二點:「未妥善處理學術自律之系所,應調減招生名額」;第四點:「應揭露以『特殊條件』遴聘口試委員的原則,以及人數比例;第五點:「應課責學位論文指導教授,以及『所屬系所』」。綜此,所長/主任既身爲所/學系的負責人,當然就應一併負起責任。

尤其,口試委員系由所長/主任遴選聘任,法規清楚明訂:「學位考試委員,『應』對修讀碩博士學位學生之研究領域有專門研究」,但私相授受的「親友團」口委名單漫天飛舞,使「研究所」劣化成病媒孳生的猖狂「菸酒所」!因此,本次如果不是因爲林智堅、鄭文燦等案,賴清德哪有可能會在就任民進黨主席時,將「徹底解決學倫問題」列爲黨務革新首務?

尤有甚者,違逆「學術倫理」的糜爛師生關係,也讓滿嘴油膩的指導教授,樂於自我閹割,直接任由學生「自己找口試委員」,而一舉潰堤沖毀「應由指導教授提供口試委員參考名單予系所遴選聘任」的法律規定。

教育爲立國之本,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當「政府養套、學者爲奶趴」,而使知識分子弱化成知識販子,當學術倫理遇上成羣結黨的「學位販子」時,在「無子化」之前,臺灣或恐已先一步地「無恥化」!(作者爲臺師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