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蔣萬安心繫新創與弱勢婦女 新會期3大目標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接受《ETtoday東森新聞雲》專訪。(圖/記者徐文彬攝,下同)

記者陶本和/臺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歷經立法院第一個會期後,10日接受《ETtoday東森新聞雲》專訪,除了談到該會期的成果,更放眼下一個會期的目標,瞄準新創產業,以及解決經濟弱勢婦女問題,主要提出三項法案提案或修正

蔣萬安表示,自己過去一直很關心新創科技領域,在上個會期有推動所得稅法修正,希望可以讓臺灣各行各業加速數位化,其中鼓勵學生、在職民衆可以參與進修課程,用此來扣抵個人所得稅,來解決臺灣軟體人才欠缺的問題。

在相關的課程上,蔣萬安表示,其實課程費用都不便宜,但能透過修法來提高對民衆的誘因,強調這些在許多領域都可以被利用,好比金融餐飲民宿業者,都需要有別於傳統行銷方式,從臉書社團經營到大數據分析,可以精準投放廣告找到客羣

另外,有關有限合夥法的推動,蔣萬安指出,依照國外作法,是可以選擇透過法人課稅,或是合夥個人來課稅,但臺灣現行的作法是雙重課稅。對此,則希望可以透過修改產創條例來幫助創新、文創或創投產業,不要再遭遇雙重課稅的狀況

最後一點,蔣萬安也關注國民年金中所謂「加速離婚條款」和「懲罰婚姻條款」,強調在國民年金法中有一個條文非常不合理,雖然沒有硬性規定得繳國民年金,但在第15條裡面,如果已經結婚的夫妻其中一方沒有繳交,得處罰配偶,這會產生老公不繳、罰老婆,而老婆不繳、罰老公的情況

蔣萬安指出,當初立法的理由可以知道,是要照顧弱勢婦女,可能經濟能力不夠,繳不起國民年金,但可能晚年也想要享有相關福利,所以請老公幫忙繳交保費,「當初立意是好的,但仔細研究之後會發現是錯誤的」。

他解釋,如果用這樣的方式,是無法全面保護經濟弱勢婦女的,這是便宜行事,假設今天是單身女性就無法受到保障,認爲不應該有差別待遇;另外,政府也不應該懲罰配偶,而是應該要提出對策,想辦法輔導或是補助,好比減少保費額度,以今天的做法,是找另外一個人來幫忙繳,反而造成很大的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