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對於實施嚴重犯罪、性質惡劣、不思悔改的未成年人,依法懲治、該嚴則嚴
3月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加強綜合司法保護 守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新聞發佈會。
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宮鳴說,堅持依法懲戒和教育挽救相結合,對涉罪未成年人寬容不縱容。
“近年來,從全國總體情況看,未成年人犯罪仍呈上升趨勢。2023年,檢察機關受理審查起訴未成年人犯罪9.7萬人,其中不滿16週歲未成年人犯罪約1萬人,盜竊、強姦、搶劫、聚衆鬥毆、尋釁滋事等5類犯罪佔比近7成;同時,未成年人涉黑惡犯罪整體下降、涉嚴重暴力犯罪趨於平緩、涉網絡犯罪逐漸增多。”
他說,針對這些新的趨勢和特點,檢察機關積極貫徹“教育、感化、挽救”方針,一體落實“保護、教育、管束”理念,根據未成年人的犯罪性質、主觀惡性、危害後果不同,採取相應的懲戒教育措施。
對於實施嚴重犯罪、性質惡劣、不思悔改的未成年人,依法懲治、該嚴則嚴,批准逮捕2.7萬人、提起公訴3.9萬人。對於犯罪較輕、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當寬則寬,不批捕3.8萬人,不起訴4萬人。
不論怎樣處理,檢察機關都認真落實社會調查、合適成年人到場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別程序,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各項訴訟權利,通過心理干預、觀護教育等多種方式,把精準幫教貫穿辦案始終,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孟亞旭
編輯/張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