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N”搭建農業科技創新“朋友圈”

12月9日,由科技部中國農村技術開發中心(簡稱科技部農村中心)和安徽省科學技術廳(簡稱安徽省科技廳)共同主辦、安徽農業大學承辦的“100+N”開放協同創新體系建設安徽會議暨部分新農村發展研究院交流會在合肥召開。

會上,科技部農村中心副主任陳成、安徽省科技廳副廳長姚羣簽署了《“100+N”開放協同創新體系合作備忘錄》,雙方與11家安徽協作單位簽署了備忘錄,這標誌着在前期實踐基礎上,“100+N”開放協同創新體系(簡稱“100+N”體系)建設在安徽正式啓動。雙方將立足安徽省農業農村科技創新優勢特色,調動安徽省內高校院所企業園區、縣市等優勢創新力量,以推動創新資源集聚下移、開放協同爲目標,促進長三角農業科技創新一體化發展。

安徽農業大學黨委書記江春表示,將在科技部農村中心、安徽省科技廳的指導支持下,緊緊依託“100+N”體系,圍繞江淮平原農業產業特色,深化“一站一盟一中心”模式(綜合實驗站、現代農業產業聯盟、現代農業產業科技創新中心),進一步完善新型大學農業推廣體系,將學校打造成農業科技創新供給和成果轉化的重要陣地,攜手兄弟高校、科研院所、園區企業以及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爲提升農業科技服務水平、支撐安徽農業農村高質量發展做出應有貢獻。

安徽省科技廳副廳長姚羣指出,安徽省科技廳高度重視農業科技創新工作,積極推進“100+N”體系在安徽落地工作,下一步,將立足安徽實際,以“100+N”體系建設爲契機,圍繞推動長三角農業科技創新一體化發展,積極探索實踐,走出一條創新驅動農業農村高質量發展的新路子着力打造安徽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升級版”。一是要堅持改革創新,以體制機制創新爲突破口,推動政產學研融合發展向長期化、系統化實體化轉變。二是要堅持融合發展,進一步推進科技和企業、產業、資本等各類創新元素有效融合。三是要堅持人才培養,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大力實施科技特派員創新創業行動計劃,爲鞏固脫貧成果、接續鄉村振興提供人才支撐。

科技部農村科技司副司長鬍益鋒介紹了“十三五”農業農村科技創新工作和“十四五”創新佈局情況。他指出,“十三五”以來農村司在強化戰略思維、堅持規劃引領、深化服務創新等方面做了積極努力,一是組織開展了農業農村和食品領域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等多項戰略研究,謀劃科技創新引領鄉村振興。二是編制完成了《“十三五”農業農村科技創新專項規劃》等6項專項規劃,爲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了行動指南。三是啓動實施11個重點專項,部署實施了474個項目,中央財政經費154億元。四是農業科技園區“333”佈局日臻完善,科技特派員制度與創新型縣(市)和創新型鄉鎮建設深入推進。同時他介紹第六次技術預測、“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編制和重大項目謀劃等工作。

農村中心主任鄧小明指出,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堅持創新在我國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強作爲國家發展的戰略支撐,強調要加強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戰略性佈局、整體性推進,優先發展農業農村,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此次與安徽省科技廳開展“100+N”開放協同創新體系建設,正是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深入推進科技部等7部門關於加強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意見的具體行動。目前“100+N”體系建設進展順利,態勢良好,初步呈現系統引領、資源集聚、行業帶動“三種效應”。

鄧小明強調,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在着力推動“100+N”體系建設、打造安徽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升級版”過程中,要努力在“四個強化”上下功夫。一是強化協同互動。充分發揮省內各類創新主體優勢,開展跨區域、跨領域、跨學科的交流協同,提升創新合作效能。二是強化跨界融合。推動生物、信息、材料等領域新技術新產品與農業融合發展並轉化落地,打通科技、金融、產業通道,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三是強化重心下移。要把園區和縣鄉村作爲科技服務的主戰場,聚焦人才下沉科技下鄉服務“三農”,提升基層創新質量和效益。四是強化開放共享。要充分借鑑利用全國範圍內“100+N”體系各單位優勢,加強模式和經驗互通共享。同時,把安徽納入“100+N”體系的高校、院所、園區、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科技特派員工作站等創新主體建設成爲全省範圍內的樣板,帶動同類型其他創新主體提升自身創新能力和水平,引領支撐農業農村高質量發展。

來自合肥市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安徽省農業科學院、安徽省農墾集團有限公司、界首市人民政府、金寨縣金山寨食(藥)用菌種植專業合作社等5個單位代表就在“100+N”體系下如何立足自身特色,推動農業科技服務創新融合發展的思路舉措進行交流發言。安徽農業大學深化落實合作重點,與4家創新型企業進行了合作簽約。

此外,安徽農業大學、浙江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瀋陽農業大學、華中農業大學等5家高校新農村發展研究院代表圍繞新農村發展研究的成果轉化和科技服務工作進行了交流研討。(記者 馬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