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噸毛肚無檢疫合格證明 商家被罰210萬元

4月8日,市場監管總局召開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專題新聞發佈會,公佈2023年“鐵拳”行動典型案例。記者從會上獲悉,2023年,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查辦民生領域違法案件56.5萬件,涉案貨值28.1億元,向社會公開曝光1034起典型案件。  市場監管總局執法稽查局局長況旭表示,2023年“鐵拳”行動全力整治羣衆身邊的突出問題,如依法嚴厲打擊食品中非法添加降糖降壓降脂等物質、假冒僞劣化肥、刷單炒信等虛假宣傳、“神醫”“神藥”虛假違法廣告、生產銷售劣質燃氣具、違法生產使用小型鍋爐和使用未登記電梯、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假冒知名品牌及“傍名人”“搭便車”等8類違法行爲。  市場監管總局廣告監管司市場稽查專員谷保中介紹,2024年,將在全國範圍組織開展民生領域廣告監管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社會反映集中、與羣衆生活息息相關的醫療、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教育培訓等領域虛假違法廣告,切實解決羣衆的急難愁盼問題,持續淨化廣告市場環境。

發佈虛假違法廣告被罰55萬元

在廣告宣傳中將普通化妝品、消毒用品包裝成“神藥”,向消費者傳遞錯誤信息,可能耽誤患者最佳治療時間,嚴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在江蘇省蘇州市工業園區市場監管局查處蘇州同舟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發佈虛假違法廣告案中,當事人通過電商平臺、跨境電商方式銷售普通食品,明知不具備相關保健食品功能、疾病治療功效,卻在宣傳中使用誇大、暗示的方法使消費者產生誤解,如“支持心臟健康”“守護血糖健康”“肺動能片”等內容,相關食品均未在國內進行保健食品註冊或者備案。江蘇省蘇州市工業園區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罰款20萬元。  在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四川欣瑞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發佈虛假違法廣告案中,當事人通過自建網站、APP以及小程序銷售化妝品和消毒用品,宣稱“傳統中醫療法……有效治療預防青春痘、牛皮癬、過敏等惡性皮膚病”等。成都市新津區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罰款55萬元。  市場監管部門藉助檢驗檢測技術,及時發現不法分子在食品中非法添加的新型降壓藥物,鎖定其違法犯罪事實,並快速聯合公安機關重拳出擊,有力打擊了食品領域的違法行爲。  在安徽省銅陵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李某等人生產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案中,執法人員檢查發現該藥房宣稱其銷售的普通食品“參杞壓片糖果”具有控制血壓的功能,經檢測含有美托拉宗、阿齊沙坦等5種新型化學降壓藥物。當事人的行爲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已涉嫌構成犯罪。

使用未經檢驗鍋爐被罰20萬元

鍋爐廣泛應用於食品加工、紡織印染、居民服務、木材和金屬製品生產等行業,生產、使用參數標註合法合規、清晰準確的鍋爐是經營主體的法定責任,是保障鍋爐安全的必要措施。  在浙江省平陽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溫州康泰皮業有限公司使用未經檢驗鍋爐案中,執法人員在檢查時發現虛標(標低)鍋爐設計壓力參數、使用未經檢驗鍋爐等違法行爲,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罰款20萬元。  在福建省廈門市海滄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廈門富泰華節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未經許可從事鍋爐生產案中,當事人爲逃避特種設備生產許可等法定監督管理,將危險性較大、應當納入特種設備監管的鍋爐產品的參數虛標造假,屬於典型的“大容小標”行爲,可能導致使用者忽視鍋爐使用中的真實風險,不按照鍋爐的安全管理要求使用設備,帶來安全隱患。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1.02萬元、罰款10萬元。

使用未檢疫毛肚被罰210萬元

使用未經檢驗檢疫的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可能存在重大的食品安全風險,嚴重威脅人民羣衆健康安全。  在重慶市榮昌區市場監管局查處郭某經營未經檢驗檢疫的鹽漬毛肚案中,執法人員查獲當事人郭某經營的10噸鹽漬毛肚,當事人不能提供供貨商資質證明及毛肚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涉案貨值達30萬元。重慶市榮昌區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沒收未經檢驗檢疫的鹽漬毛肚10噸,罰款210萬元。  在貴州省貴陽市白雲區市場監管局查處貴州博大科技學校白雲分校採購食品原料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案中,當事人爲職業學校,就餐羣體龐大集中,學校食堂在採購食品原材料時未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未查驗供貨者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貴州省貴陽市白雲區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罰款3.6萬元。

嚴打“搭便車”等違法行爲

嚴厲打擊假冒知名品牌及“傍名人”“搭便車”等違法行爲,保護品牌企業的合法權益,維護消費者利益。  在北京市通州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北京榮晴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鞋服案中,當事人通過線下和微信羣、“抖音”“快手”平臺銷售服裝和鞋類商品,執法人員現場查獲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服裝共2367件,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運動鞋1282雙,涉案金額642萬元。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  生產、銷售假冒僞劣化肥,嚴重危害農民切身利益和國家糧食安全。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場監管局查處金藍宏化肥有限公司僞造產地生產、銷售化肥案中,當事人在化肥外包裝標明其他企業廠名,涉嫌僞造產地,涉案化肥貨值共計199.93萬元,涉嫌構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  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見習記者 戴雲 記者 代睿 綜合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