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卷2官司!火燒車司機「怪咖」 車內掛布簾、養魚

陸客遊覽車行經國道不明原因火燒車。(圖/記者徐文彬攝,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遼寧旅遊團因火燒車釀26死慘劇檢警持續追查事發原因,最關鍵人物司機蘇明成不斷被起底,10年前他名字蘇忠華,曾經被誤以爲竊賊,控告違法搜索的警察,獲賠5萬元,還被爆出他性侵一名女導遊,被判刑5年,民事判賠90萬元。而蘇明成過往的同事表示,其實他爲人古怪,不僅會在車上布簾,還會放水族養魚

遼寧陸客團火燒車26死,檢警持續追查事發原因,29日發現司機蘇明成酒駕,過往一點一滴浮出檯面,其中蘇明成曾經到高雄岡山一間銀行繳房貸,因爲在提款機東張西望員警史燦輝認爲他行跡可疑,要求打開機車物箱檢查,事後蘇明成控告員警妨害自由,刑事雖沒告成,但獲賠5萬元,史燦輝無奈表示,「這是從警30年來最大挫敗」。

鄰居談到蘇明成都表示,「不太熟」,有鄰居說,蘇明成以前都在跑車,都很少在家,很少有朋友來找他。玫瑰石通運總經理林靖曄則說,他的個性是比較孤僻啦,沉默寡言,不喜歡和人打交道,工作表現正常。

另外,蘇明成會在旅客上下車地方掛上布簾,隔絕外界,還會在遊覽車上放水族缸養金魚

針對蘇男曾在2013年涉嫌性侵一名女導遊,花蓮分院6月判他5年徒刑、賠償90萬元一事,林靖曄說,因爲這屬於個資問題,這種事情公司辦法去了解。不過,當時負責替他辯護的律師王政琬得知當事人就是火燒車事件司機後,感到相當驚訝並指出,他「每次開庭時候身上都有酒味」。

花蓮高分院今年6月24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5年有期徒刑判決,民事還得賠償90萬元,是否因此讓他燃起自焚念頭警方目前還在抽絲剝繭力查真相。(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