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遭猥褻 女高中生指控狼師起訴

臺北地檢署(陳志賢攝)

房思琪翻版!安親班張姓負責人涉嫌在10年前對1名國女童摸胸、強吻,女童隱忍多年,直至去年就讀高中時,精神狀況問題,向精神科醫師求助時,才說出塵封多年的不堪往事,臺北地檢署調查後,今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刑法》對少年利用權勢猥褻罪嫌起訴張男

起訴指出,60多歲的張男是北市安親班負責人,2009年到2013年間,負責輔導就讀國小的被害女童的功課作業,利用師生關係,在女童不敢拒絕情形下,幾乎每週一到週五,單獨輔導她課業時,撫摸她胸、腰、大腿,甚至抱住女童親吻

女童因深怕得罪張男,擔心若是說出去,會影響師母和安親班,不敢聲張,女童因隱忍多年,出現精神不振、萎靡,精神狀況有問題,她長期到醫院精神科就診,向醫師說出自己當年遭狼師猥褻的情形,哭說現在看到男生就會覺得煩惱、畏懼。

醫師在去年間因被害人病症無法完全靠藥物治療,建議就讀高中的被害人必須走出來,才能解決根本的問題,被害人鼓起勇氣向師長報告,經社工介入瞭解,發現張師的猥褻犯行報警偵辦。

雖然張男全盤否認,辯稱2人互動僅止於拍肩,被害人亦因爲時日久遠,無法說清楚遭猥褻的頻率次數,但檢察官雙方曾經尋求和解,以及被害人就醫紀錄、師長證詞,不採信張男說法,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