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無效報案逾半 浪費警力

110報案系統案件數量相當多,超過一半以上都是亂打,市警察局將開罰。(甘嘉雯攝)

110報案無效案件佔半數且逐年攀升,桃園市警局統計,1年超過60萬件報案電話,不派遣案件數大約佔55%左右,市議員謝彰文認爲,這根本是濫打電話,分析內容包括精神異常、騷擾電話、酒醉等。市警察局長文明表示,亂打110電話可拘留3天或處以1萬2000元以下罰鍰,未來將依法處理。

騷擾、酒醉 打來亂的

謝彰文分析從2014年至2017年8月止,110受理報案量約計有240萬1574件,受理後不派遣警力的無效報案約計有134萬9503件,每年平均都超過5成6以上,表示平均每2通110報案就有1通是無效報案,顯示遭濫用程度非常嚴重。

桃園市警局勤務指揮中心110專線有18位員警分成3班、每班6人在線上提供24小時服務,以2016年爲例,平均每月受理報案量爲5萬5078件,每天受理案量爲1836件,分析無效報案,重複報案佔40%、線路中斷31.6%、諮詢服務14.8%、精神異常8.7%、騷擾電話3.6%、酒醉民衆1.3%,當中騷擾電話,今年1月至8月比同期成長2.2倍,警察局應該要有效遏止。

處理違停 耗費人力

黎文明表示,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去年6月公佈實施,明定無故撥打110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可拘留3天或1萬2000元以下罰款,未來會透過不同管道進行宣導,呼籲民衆不要濫用110電話。

另外,市議員範綱祥指出,違規停車案件就超過20萬件,取締重大交通違規則是9萬5000多件,警察的事做不完,違規案件也抓不完,但如果耗費太多人力在處理違停等輕微違規,造成重大刑案或重大交通案件反而沒有人力因應,會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