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大執法 汽機車不讓行人最高罰3600元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根據統計,近5年的死亡車禍事故中,平均每年都有12%的死者行人,今年1到8月已經有160人慘死車禍輪下;鑑於國內駕駛人普遍欠缺禮讓行人習慣警政署決定從11月1日起,展開爲期半年的行人路權大執法,未禮讓行人的汽機車可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

另一方面,除了「車不讓人」的情況,行人不守法、擅闖馬路也是造成車禍的重要原因;因此本次執法也將針對不守法的行人開單告發。

警政署日前擬訂「強化行人路權執法計劃」,要求各縣市警局透過各種管道宣導汽機車禮讓行人、行人遵守交通規則觀念;11月1日起,全國將同步展開取締,各地依轄區特性,以分階段方式都會區逐步延伸。

提醒駕駛人,車前懸與行人必須保持3公尺距離,否則就會被舉發;不聽從交通指揮人員強行通過路口視同違規逕行舉發。執行交通疏導勤務員警,可視情況「擋車讓人」;如有老弱婦孺過馬路,要先協助護送通過路口,再指揮車輛通行。

另外,尖峰時間或行人穿越衆多路口,警方會以交通疏導爲主,舉發從寬認定;以實際影響行人行進的車輛爲取締原則,避免因爲舉發而造成交通阻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