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事件 3家屬赴深圳盼探監

大陸醫護爲接種人員注射疫苗。(新華社

大陸深圳鹽田人民法院日前對「12港人事件」判決出爐,除2名未成年者獲不起訴被送回香港,其餘10人被判刑7個月到3年不等。其中兩人的3名家屬3日前往深圳接受檢疫,待10天上訴期完結後,尋求探監機會

據瞭解,3名家屬分別是李子母親和大姑姑,以及郭子麟母親,李子賢和郭子麟分別因偷越邊境罪判刑7個月,3名家屬會在深圳接受隔離檢疫,檢疫取得陰性結果後,待10天上訴期完結後,將會聯絡官律師、深圳鹽田看守所香港特區政府,以尋求與親屬會見的機會。

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於去年12月30日就9男1女的控罪作出判決,其中男子鄧棨然及女子喬映瑜因成立「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分別被判刑3年及2年,鄧棨然並判罰金2萬元(人民幣,下同),喬映瑜並判罰金1.5萬元,其餘8人,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及郭子麟,被依「偷越邊境罪」,分別判刑7月併科罰金1萬元。